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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行为识别系统

日期:20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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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行为识别系统  

                                        陈杰思

 

行为识别系统是企业理念识别系统的外化和表现,是通过对所有企业行为、员工操作行为实行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管理,以便形成统一的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行为识别系统由一系列的规范性准则构成,而且准则具体体现在全体员工上下一致的日常行为中企业行为规范不仅表现为规章、制度、准则等成文的规定,更多的则表现为传统、习惯、禁忌、时尚等不成文的行为规范。

企业行为识别系统是企业理念识别系统的外化和表现,企业理念识别系统的内涵、品位、特色、真伪,就决定了企业行为识别系统内涵、品位、特色、真伪。社会大众和消费者认知、体验、识别不同企业行为识别系统,形成对不同企业的印象。

行为识别系统中所讲的行为,分为内部行为和外部行为。

内部行为包括:教育、培训、宣传、产品开发、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软环境的再创造、员工选聘行为、员工考评行为、员工培训行为、员工激励行为、员工岗位行为、领导行为、决策行为、沟通行为、协调行为等。

外部行为包括:市场调查、创新行为、交易行为、谈判行为、履约行为、竞争行为、服务行为、广告宣传行为、推销行为、公关行为、社会公益工作、对外协调等。

行为识别系统的特征:

1、统一性: 

通过企业信息及时、准确和完整的传递,要求企业的全体员工和各个部门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必须具有统一的目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活动中的语言传播、行为表现具有统一性,要求企业的各项活动表现必须与企业的理念系统、视觉识别系统相一致,要求行为规范要与企业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一致,要求行为规范体系中的各项标准协调一致,要求行为规范对普通员工、各级领导者和管理者保持一致。

企业识别系统(CIS)由三个要素(子系统)构成,即理念识别系统(MIS)、行为识别系统(BIS)和视觉识别系统(VIS)。这三个系统既独立发挥作用,又相辅相成。无形的、内在的理念应当通过有形的、外在的行为表现出来。如果理念识别系统不通过行为识别系统得到充分的体现,那么,理念就成为空洞的口号,无法真正发挥作用。人们往往是透过企业行为留给他们的印象去了解一个企业理念。组织行为应当同组织理念相符合,如果组织行为与组织理念相悖,这些行为就是被动的、虚伪的、表面化的。所以,要改变组织行为,必须先改变组织理念。

链接案例:《京瓷公司不搞特殊化

2、独特性:企业的行为及活动应当体现出企业的个性、独特性,显示出与其他企业的不同风格;企业的行为规范既要体现一般性,也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具有针对性,才不致空泛无用。针对企业中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正,针对企业中存在的良好行为加以强化。不能因强调本企业的独特性而否定本企业同其他企业所具有共性。

3、稳定性:企业行为识别系统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企业行为规范不仅表现为规章、制度、准则等成文的规定,更多的则表现为传统、习惯、禁忌、时尚等不成文的行为规范,所以,企业行为要保持一定的持续性、稳定性。

4、可操作性:行为规范应力求详细、具体、简明,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只是提供空洞的原则或口号,无法落到实处。

组织对人进行过度的管理,提出过于细小、过于繁杂的要求,完全不必要,在许多情况下,要依靠员工的自我管理。

 

(版权声明:本文选自陈杰思著《正道管理学》第四十章。《正道管理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的登记号是:国作登字-2020-A-00018619,著作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作者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印刷、复印、录制、出售《正道管理学》章节。正道管理学网站(http://zdglx.com/)为发表《正道管理学》的唯一官方网站,未经作者授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正道管理学》章节。为方便读者使用,欢迎使用本网站文章标题右下方的分享键,将文章分享到微信、QQ、博微、电子邮箱等平台,也可以通过手机右下方和右上方分享键转发、分享、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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