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的类型、特点、原理
日期:20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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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划的类型、特点、原理
陈杰思
明·刘伯温《百战奇略·计战》:“凡用兵之道,以计为首。”不能因为对所做之事胸有成竹而不制定计划,放在心中的计划总是残缺的、混乱的、易失的;不能因为忙而不制定计划,因为计划是开展行动的第一步,没有计划就是瞎忙;不能因为存在着变化而不制定计划,计划可以随着变化而调整。
计划具有两重含义,其一是作为动词,指的是计划工作,即设定目标,确定实现目标的战略、方式,制定方案,以便整合和协调各种活动;其二是作为名词,指的是计划形式,即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目标、内容、方式安排的管理文件。
广义的计划工作包括制定计划、执行计划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狭义的计划工作就是制定计划。计划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做什么?为何做?谁去做?何地做?何时做?怎样做?
合理的计划为组织的稳定发展提供保证,为管理者和非管理者提供了指导,为有效筹集和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依据,为检查、考核和控制组织活动确定目标或标准,降低不确定性,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减少浪费。创办企业首先要写一份创业计划书,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修改、完善。
决策与计划相互联系、相互交织,但也有一定的区别:决策是计划的前提,决策为计划的任务安排提供了依据;计划是决策的逻辑延伸,计划为决策所选择的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一、计划的类型
1、按计划对组织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分类,计划可分为战略计划和战术计划。
战略计划是确定组织未来发展方向的长远计划,战略计划具有四个特征:一是长期性,时间跨度长,通常为 5 年甚至更长。二是整体性,是基于组织的整体而制定;三是由组织最高层管理者加以领导和控制。战术计划是已知的组织目标如何实现的具体实施方案,有三个特征:一是短期性:时间跨度比较短;二是局部性:覆盖的范围相对较窄;三是由组织的具体部门或人员加以实施,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
2、按计划的时间划分为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长期计划往往是战略性计划,一般是在五年以上,它规定组织在较长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要求,绘制组织长期发展的蓝图。短期计划一般是在一年以内,它规定组织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应该从事的活动及具体要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一个组织缺乏长期计划,就无法把握发展的方向,短期的行为就可能是混乱的。
3、按计划内容的明确性,可以将计划分为具体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只规定某些一般的方针和行动原则,给予行动者较大自由处置权;具体性计划具有明确规定的目标,不存在模棱两可,更易于执行、考核及控制。`
4、按企业的职能分类,可以将计划分为生产计划、财务成本计划、供应计划、劳资计划、安全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研究与开发计划、销售计划等。
5、按形式分类,可以将计划分为使命、目标、战略、政策、规则、程序、规则、方案、预算等几种类型。
1)使命:宗旨或使命,回答了一定的组织是干什么的和应该干什么的问题,指明一定的组织在社会上应起的作用、所处的地位,这样,组织的存在才是有意义的。比如,企业的使命是生产和分配商品和服务,大学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研究院所的使命是科学研究,医院的使命是治病救人。日本索尼公司的宗旨是:“索尼是开拓者、永远向着那未知的世界探索。”德鲁克说:“一个企业最好去避免做一些不符合本身价值观的事情。对于新技巧和新知识,我们很容易就学会,但我们很难去改变自己的本性。”①
2)目标:组织的宗旨或使命过于抽象,需要进一步具体转化为组织在一定时期的目标和各部门的目标,目标具体规定了组织及其各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在一定时期达到的具体成果。通常可以用量化的方式表达。
3)战略:战略是指导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总计划,战略是要指明方向,确定重点,明确资源分配的优先次序。
4)政策:政策是组织在决策时或处理问题时用来指导沟通思想与行动方针的明文规定。政策有助于将一些问题事先确定下来避免重复分析。政策与规则的主要区别是,政策鼓励下级在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问题,主动承担责任。组织为了促使目标的实现,就要使其政策保持连续性和完整性。
5)程序:程序规定了如何处理那些重复发生的例行问题的标准方法,对所要进行的活动规定时间顺序。程序是指导如何采取行动,而不是指导如何去思考问题。程序与政策不同之处是,它没有给行动者自由处理的权利。
6)规则:规则是在具体场合和具体情况下,允许或不允许采取某种特定行动的规定。规则与政策的区别在于,规则在应用中不具有自由处置权,规则与程序的区别在于,规则不规定时间顺序。
7)方案:方案是一个综合的计划,它包括目标、政策、程序、规则、任务分配、执行步骤、使用的资源以及为完成既定行动方针所需要的其他因素。
8)预算:预算是“数字化”的计划,是用数字表示预期结果的报表。预算促使人们去详细制定计划,去平衡各种计划。
二、计划的特点
首位性:计划工作相对于其他管理职能处于首位,计划在前,行动再后。
目的性:计划旨在促使企业或各类组织的总目标和一定时期目标的实现。为了使组织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并实现自身价值,有时就需要重新确定使命和目标。
普遍性:计划工作是各级主管人员的一个共同职能。如果将主管人员的决策权限制过严,那就会束缚他们的手脚,使他们养成依赖上级的习惯。
效率性:计划工作是在众多方案中选择最优的资源配置方案,以求合理利用资源,进而提高效率。
创造性:计划工作总是针对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和可能发生的新变化、新机会而作出的决定的,因而具有创新性。
三、计划工作的原理
1、限定因素原理:主管人员越是能够了解对达到目标起主要限制作用的因素,就越能够有针对性地、有效地拟定各种行动方案。
2、许诺原理:任何一项计划都是对完成各项工作所做出的许诺,必须合理地确定计划期限并且不应随意缩短计划期限。许诺越大,实现许诺的时间就越长,实现许诺的可能性就越小。
3、灵活性原理:制定计划要留有余地,计划中体现的灵活性越大,由意外事件引起损失的危险性就越小。
4、改变航道原理:计划的总目标不变,但实现目标的进程(即航道)可以因情况的变化随时改变。
注释:
①龚礼财编著:《彼得·德鲁克教你最有效的企业管理之道》,中国纺织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第43页。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正道管理学》第二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