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太集团对C类错误的处理》
日期: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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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太集团对C类错误的处理》
在方太,推行制度主要靠坚持,但是在客观上,有些制度的改变是有很大阻力的。
根据方太的制度规定, 员工的错误一般分为ABC 3类,对于一般的C类错误,过去是20元罚款。错误的划分方式由来自世界500强的高管起草,带有鲜明的西方制度烙印,执行过程很简单,对于犯了C类错误的人,罚款了事。
这一制度执行过程倒也没有什么风浪,时间长了,大家也都习惯了。
几年下来,茅忠群觉得,这种制度执行有点不对劲,他反思说:“如果我们从儒家的角度看,就觉得这事儿未必就是好的,儒家不喜欢动不动就处罚,因为处罚不会让人有耻且格。”
有意思的是,他觉得,“如果是因为犯错而交了罚款,那么犯错的人会觉得,我为我的错误行为付出了20元的代价,我20元就相当于买单了。一般来讲,这在他的心理上,他不会有羞耻心,一点都不脸红。因为在他心里,20元就等同于处罚,它们是一种交换,而不需要受到什么心理的惩罚,也不会感到良心上的不安。他们甚至会觉得:我现在给你40元,明天我可能还犯同样的错误”。
在茅忠群的建议下,方太把C类错误取消了。茅忠群笑着说:“你犯了错我也不罚款了,不给你有买单的感觉。”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不罚款了,犯错误的人会有羞耻感,愿意改正吗?
方太增加了一个小动作:一旦员工出现以往类似C类的错误,公司会让直接主管去找他谈话,哪怕是一分钟的谈话,说说他这次所犯的错误,调动他的情绪,因为几乎没有人喜欢因为自己所犯的小错误而受到主管的“接见”,这会让人感到羞耻感。
刚开始在取消罚款的情况下,有些高管说,你连罚款都取消了,那他们不是更不会约束自己了?错误率肯定会上涨的。
结果却是,方太坚持了4年,每年的员工犯错率都会下降50%。
这就是一个证明,“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儒家思想能让人发自内心地产生羞耻感,并很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摘录自周永亮、孙虹钢著:《方太儒道》,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11月第1版第120-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