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协作理念与强制分布考核制度的矛盾》
日期: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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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协作理念与强制分布考核制度的矛盾》
某移动通信公司在企业文化理念上大力倡导“团队合作”,倡导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但是在公司内新建立的制度中提出了强制性“正态分布”的制度和“末位淘汰”制度。据说该制度是一家全球知名的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咨询公司为之导入的,是从美国GE公司学来的,是杰克·韦尔奇极力倡导的。该制度规定:每一个考核周期中,一个部门不论整体业绩如何,必须有20%的优秀,75%的合格,5%的不合格,其中5%的不合格要降级使用,连续两次不合格要做开除处理。该制度出台后,该公司原本就有的团队合作的优良传统开始被员工集体抛弃,以往常见的同事间的合作互助现象逐渐绝迹。员工有他们自己的一套理由:既然是强制性正态分布和末位淘汰,那么就意味着在我和我的同事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我的同事如果是优,我获得优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而获得不合格的机会就大大增加;相反,如果我的同事是不合格,我获得优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获得不合格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所以我非常希望我的同事的考核结果是不合格,而不是优秀。所以为了使我的考核结果成为优,我不是选择帮助我的同事,相反,而是选择不帮,甚至选择破坏同事做好事情。
(摘录自王祥伍、谭俊峰著:《华夏基石方法:企业文化落地本土实践》,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年8月第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