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传志以身作则》
日期: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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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传志以身作则》
柳传志总结自己在联想控股的领导经验,就是一句话:“以身作则”。他说:“有一句话是我在联想控股美国公司的墙上看到的标语,话说得有点绝对,但是在我自己的体会中,我觉得这真的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这句话就是:‘以身作则,不是劝导他人的重要途径,而是唯一途径。'‘唯一途径'的话说得固然重了点,但是以身作则确实是能不能树立企业文化的根本基础。”在联想控股,有一条铁律--迟到罚站。柳传志描述了这条铁律的起因:“在联想创办之初,大家都说忙,开会总有人迟到,会就没法开。于是公司就定了一条制度,迟到者如果没有请假,要罚站一分钟,大家把会停下来,静静地看着他,那种场面就像默哀一样,非常难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柳传志曾详述推行这一制度时的尴尬:第一个罚站的人是我的一个老领导。他罚站的时候,站了一身汗,我坐了一身汗。我跟他说:“今天晚上我到你家去,给你站一分钟。”不好做,但是也就这么硬做下来了。柳传志说:“我自己也被罚过三次,都是有原因,有一次是电梯坏了,电话打不出去,没法请假,但都毫无例外地罚了站。”如此严格的目的是要树立一种观念,“规矩就是规矩,不管是谁,都不能破”。
在一次与学者的对话中,柳传志提出:“我觉得传统文化也应一分为二,里面确实有非常好的部分。”其中,柳传志特别信服明代儒学大师王阳明的哲学。王阳明的哲学思想,其精髓是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柳传志看来,这对于现代企业发展和企业家领导素质的修炼,都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柳传志指出:“企业做什么事,就怕含含糊糊,制度定了却不严格执行,最害人。”一个企业立下规矩是要求其全体成员遵守的,而全体成员遵守的关键是这一企业的领导者要带头遵守。领导者既是一个组织中发号施令的人,也是这个组织中的排头兵——所有的成员都向领导看齐。在军队里,领导应该身先士卒;在企业里,管理者更应该如此。一个领导的执行力是下属执行力的上限。
(摘录自黎红雷著:《儒家商道智慧》,人民出版社,2017年11月第1版第208、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