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有为无为
日期: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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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有为无为
〖题解〗
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精力与时间有限,如果缺乏自主选择性,每天被动地应付各种事务,则人的智力、劳力、时间、精力就会被引向不同的方向,不能集中于一个方向,结果终生碌碌无为。因此,人只能根据自己的发展目标与发展方向作出选择,有利于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事务,主要的、重要的、紧迫的事务,就要“有所为”;不利于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事务,多余的、次要的、不重要的、不必要的事务,就可以“有所不为”。 在应当有为的事物上有为,在应当无为的事物上无为,这是智慧。在应当有为的事物上无为,在应当无为的事物上有为,这是愚蠢。
生活无为而事业有为:在生活中做到寡欲、清静、节制、俭朴,不要在生活中花费太多的精力用于吃喝玩乐,用于服装,用于化妆打扮,用于交往,用于购物,用于游戏,用于车子、房子、票子上。生活中做到了无为,才有时间、精力、财力、智力用于事业上,在事业上积极有为,创造成就。
君道无为,臣道有为:上级做到清净、寡欲、俭朴,不要盲目行动,戒除扰乱的行为,尊重下属,给他们自由发挥的空间,让他们发挥创造性与积极性,而不是事事亲力亲为。
积极有为,无为而治:儒家素来主张积极有为,倡导“自强不息”,“知其不可而为之”,但孔子却又主张:“无为而治”。“无为而治”与“有为而治”相配合,相得益彰。如果离开积极有为单纯运用“无为而治”,必然就是放弃责任,无所作为,消极懈怠,结果祸乱四起。无为而治主要表现为:顺应客观态势,遵循客观规律,建立制度,精简机构,授权分责,不瞎折腾,不乱作为。
遵循简明原则: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分主次、轻重、缓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机构,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减少不合规律的作为,减少各种消耗和浪费。英国奥卡姆的威廉主张“思维经济原则”,认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认为那些空洞无物的普遍性要领都是无用的累赘,应当被无情地“剃除”。这种观点被称为 “奥卡姆剃刀”。
戒除妄思妄为:将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给客观事物,违背客观规律,打乱事物变化的进程,不当做之事却大力去做,不可行之事却强行去做,不可为之事却勉强为之,就是“妄行”。管理者的“妄为”就是指: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玩弄权术,言而无信,铺张浪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腐化,急功近利,等等。
〖圣贤经典〗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道德经》第十七章)
【译】 最好的统治者,人民不知道有他的存在;其次一等,人民亲近并赞美他;再次一等,人民害怕他;最次一等,人民轻侮他。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孟子•离娄下》)
【译】 人要有所不为,然后才能有所为。
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论语•卫灵公》)
【译】 孔子说:“能够不妄为而治理天下的人,大概只有舜吧?。”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老子》第二章)
【译】 所以,圣人以“无为”的方式行事,用“不言”的方法教导别人。万物兴起时,不勉强阻止;创生万物,而不占有;有所行动,而不依靠;事业成功了,不居功自傲。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五十七章)
【译】 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能端正;我不妄动,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无欲,人民就自然淳朴。
臣闻人君不亲小事,使百官有司各任其职。(《资治通鉴》卷七十一)
【译】 臣听说君王并不亲自管理小事,而是让官吏们各司其职。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正道管理学》第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