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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平正义

日期: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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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平正义

 

〖题解〗

组织需要通过制度建设确立公平的规则,人人遵守,一视同仁。如果缺乏规则,或者建立的规则不公平,或者因为关系、权力、好恶、偏私而破坏规则,就会有人走歪门邪道,阿谀奉承,投机钻营,以谋取私利,而被冷落的人,就会消极怨恨,不能发挥正常的才能。

仁人志士敢于反抗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反抗不公平的法律制度,以自己的行动将正义付诸实践。他们人格独立,不畏强,保持节操,爱惜名誉,重信用,守承诺,仗义疏财,救人危难,甚至舍生取义。江湖义气是在狭小的圈子中讲义气,为了小群体的利益,侵犯陌生人和社会的利益,甚至违背道义。

正义原则具体体现在:

权利平等: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每个人无论其出身、种族、宗教、性别如何,均拥有平等权利。不能仗富欺穷、从众欺寡、以智诈愚、恃强凌弱、以勇暴怯。

机会平等: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

分配公正当一个人付出一定的劳力、脑力、时间、精力时,必须有相应的回报,同等的付出有同等的回报。付出不同,回报就不同,所以,不会出现平均主义。

人身自由:保护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履行义务:每个人均根据自己的社会角色而对亲人、对他人、对社会履行义务,在其行为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产生的利大于害,并且所产生的利得到公平分配

抑强扶弱:由于环境因素及人的天赋差异,造成了实际上的不公平,因此就要对弱者进行救助和补偿,对强者进行必要的限制。税收调剂,向富有者征税以补助贫困者,就是抑强扶弱。

正义包括了自由的因素,但正义不等同于自由。自由并非无条件的,必须有道德和理性的限度。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公正就在于尊重和维护相互同意的成人之间所达成的自愿选择。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那些保护人们不伤害自己的法律,反对运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推进各种道德观念,反对任何要求一些人去帮助另一些人的法律,其中包括为了财富的再分配而征税。

自由至上主义者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

第一,当成人进行自愿选择时,在道德与理性有缺欠的情况下也会发生错误的选择,如自杀、吸毒、酒后驾车、同性恋、不系安全带、骑麾托车不戴头盔等。

第二,有的成人是在某种压力的情况下进行的自愿选择,这种自愿选择并不是真正代表其内心的想法,如自愿卖肾者、自愿外出乞讨者绝大多数是出于经济压力。  

第三,成人之间进行的自愿交易,有时会为了金钱而将人类的尊严、义务等宝贵的东西作为交易的对象,从而造成对公民德性与人文精神的侵蚀与破坏。如,有的人为了金钱而对他人采取卑贱的服务。

第四,成人之间所达成的自愿选择时,强者、富者、权势者明显处于优势的位置,弱者、贫者、无权势者明显处于劣势的位置,在这两类人之间进行的自愿选择,其结果必定是不公正的:对强者、富者、权势者有利,而对弱者、贫者、无权势者有害。所以,自由至上主义反映的是强者、富者、权势者的利益,是强者、富者、权势者的价值观。

第五,市场自由与消费自由其实是受人的欲望支配和控制的自由,这显然不是真正的自由。市场自由与消费自由不同于德性自由。

正义包括了功利的因素,对于行为的结果的评价,离不开功利。一个从事正义事业的人,不能不关心其行为产生的结果是否有利。但正义不等同于功利。如果一个人缺乏德性,只是用心地追求功利,通常是追求个人的功利,工于计算,甚至为了个人的功利损害他人的利益,从而背离了正义。正义从其结果上来,是在其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产生的利大于害,并使利益得到公正地分配,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而要使利益得到公正地分配,必要的前提是:分配者必须具有德性。

 

 

圣贤经典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尚书•洪范》)

【译】无所偏向,不要结党,王道政治宽广;不要结党,无所偏向,王道政治公平。

链接案例:《三国鼎立》)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尚书•汤誓》)

【译】夏王朝有许多罪恶,天命要诛杀它。……夏桀有罪,我敬畏上天,不敢不去征伐他。(殛:jí,诛杀。)

 

夫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凡行事涉邪私者,皆由不公正故也。[明]汪天赐《官箴集要•正心篇》)

【译】做官尽责以公正为先,有公心就不会被私心所迷惑,行得正就不会被邪恶所困扰,凡是做事情涉及邪恶和私心,都有不公正的缘故。

链接案例:《赵绰办案》)

 

公生明,偏生暗。(《荀子•不苟》)

【译】公正就产生光明,偏私就产生阴暗。

链接案例:《祁黄羊公而荐贤》)

链接案例:《孙叔敖论“不义为政”》)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

【译】不怕贫乏而怕分配不均匀,不怕贫穷而怕不安定。财物分配公平合理,就没有贫穷;上下和睦,就不必担心人少;社会安定,国家就没有倾覆的危险。

链接案例:《陈平分肉》)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道德经》第十六章)

【译】 知道常道,就能包容;包容,才能达到公正;公正,才能成为王者;成为王者,必须符合天意;符合天意,才合乎道;合乎道,才能平安久长,终身没有危难。

链接案例:《重耳会客》)

 

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向隅。(明·薛瑄《读书录》卷六)

【译】公平就能够四通八达,偏私则会偏向一方。(隅 [yú]: 角落。)

链接案例:《陈寿公论》)

 

 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石成金《传家宝•绅瑜》)

【译】唯有公正,产生光明;唯有清廉,产生威信。

链接案例:《铁面御史》)

门内之治,恩掩义。(《礼记大全》卷三十)

【译】家庭私人领域的治理,以恩情为主导,兼顾正义。

 

门外之治,义断恩。(《礼记大全》卷三十)

【译】在公共领域的治理,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排除恩情的因素。

 链接案例:《戴胄公正理事》)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正道管理学》(国作登字-2021-A-00228951)第十五章,欢迎以链接方式转发、分享。未经作者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印刷、复印、录制、出售《正道管理学》章节,任何网站不得转载《正道管理学》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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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杨坤:组织制度建设是确保公平正义的基石,它要求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容特权与偏见侵蚀。缺乏公正规则,社会易陷入混乱,正直之士受损,而投机者得势。仁人志士挺身而出,挑战不公,以行动彰显正义,他们的人格魅力与高尚品德,是社会的灯塔。正义原则具体体现在权利、机会、分配的公平及人身自由与义务履行上,同时强调抑强扶弱,实现社会和谐。自由虽重要,但非无度,需受道德与理性约束。自由至上主义忽视这些,导致不公。正义也包含功利考量,但更重视德性,追求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要求分配者具备高尚品德,确保利益公正分配。

晏瑶瑶:追求公平正义,国家才会太平,家庭才会和谐,个人才会进步。

张守海:“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一个光明、清廉的社会,一定是一个遵从“道”的社会,陈杰思先生在本节提出的公平正义的六原则,给出了具体的行为方案,正是遵循了大道之理,诚如《道德经》之言:“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一一张守海

毛勇:第二节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思想是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许慎《说文解字》言:“公, 平分也。”《易经》坤卦云:“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 “直”指正直,“方”指合宜。君子效法这一精神,内心正直以保持敬重,外在合宜以接触他方外人。“朱熹说:“公者, 心之平也正者, 理之得也。一言之中, 体用备矣。” 公是体, 正是公之用, 公是正的前提, 正是公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因此,公平正义的基本含义包括公允持平、不偏不倚、办事公道、利益均衡、是非清楚、道义分明。《易经》乾卦云:“云行雨施,天下平也”,意思是“天下普得其利而均平不偏陂”,足见天道是公平正义的。“有天地然后有万物,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人生在天地间,自然应该效法天道。《尚书•汤誓》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人要敬畏上帝,替天行道。凡事“义之与比”,依道义而行,执行公平正义。《尚书•洪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因为“无偏无党”,拥有公心,符合天道,自然会有“王道平平荡荡”的正义结果。在《道德经》第十六章:“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道常道,就能包容;包容,才能达到公正;公正,才能成为王者;成为王者,必须符合天意;符合天意,才合乎道;合乎道,才能平安久长,终身没有危难。” 一言以蔽之:“公生明,偏生暗”。特别作为为官一方的执政者,做到公平正义十分重要,《论语》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明]汪天赐在《官箴集要•正心篇》里说:“夫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凡行事涉邪私者,皆由不公正故也。”意思是:“做官尽责以公正为先,有公心就不会被私心所迷惑,行得正就不会被邪恶所困扰,凡是做事情涉及邪恶和私心,都有不公正的缘故。” 当然公平正义不是绝对的,《礼记大全》就有:“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的说法。意思是:“家庭私人领域的治理,以恩情为主导,兼顾正义。在公共领域的治理,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排除恩情的因素。”门内也好,门外也好,或是踏在门槛上也好,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权其两端而执中, 否则就沦为如孟子所说的“执中无权, 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 为其贼道也。” 欢迎批评指正 毛勇

陈杰思:用公平正义的原则去判断某种法律或规章制度是否为“良法”。符合正义原则,这是儒家所确立的行为标准。正义是什么?正义是指某种行为在其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产生的利远大于害,并且利益得到公正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