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天理良知
日期: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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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天理良知
〖题解〗
在中国传统社会,民间使用最多的两个道德概念,就是天理和良知。天理即义理,是道德理念。判断一个人是否有道德,关键就看他有没有良知。道德理念(天理)内化于己,存在于自己的内心,与道德理性、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相结合,就形成良知。
良知,在面对亲人、人民、万物时,表现为仁爱之心;在面对处于困境和痛苦中的人时,表现为恻隐之心;在面对自己的错误时,表现为羞耻之心;在面对自己给别人带来的伤害时,表现为愧疚之心;在面对别人的帮助与关怀时,表现为感恩之心;在面对真理与谬误时,表现为是非之心。
人有良知,在良知的驱动之下,自然而然地产生道德行为,将道德精神展现于事事物物之中,不需要外在的强制,也不需要功利的诱导。如果一个人当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利益时,就会感到高兴、祥和,当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危害时,就会感到内心不安,从而激发出悔过自新的力量,这就是“良心发现”。有的人在做危害他人之事时,不仅没有感到愧疚、自责,反而感到痛快,这就是“丧尽天良”。
〖圣贤经典〗
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物之所得以为心。(《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译】 仁,是天地生养万物的心,人和物得到这种仁,以这种仁作为自己的心。
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皆其至善之发见,是皆明德之本体,而所谓良知者也。([明]王守仁《王文成公全书》卷七)
【译】 天命之性纯粹是至善的,它灵妙、光明、不昏沉,都是至善的本性萌发出来,就是道德的本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良知。
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明]王守仁《王文成全书》卷二)
【译】 良知是天理的灵妙知觉处,所以良知就是天理,意识活动就是良知的发现和运用。
世之学者,蔽于见闻习染,莫知天理之在吾心,而无假于外也,皆舍近求远,舍易求难。(王守仁《王文成全书》卷二十五)
【译】 当世的学者,被见闻习染所蒙蔽,不知道天理就存在于我的心灵之中,不需要向外寻求,他们都是舍近求远,舍易求难。
千万世之前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千万世之后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陆九渊《象山集》卷二十二)
【译】 千年万年前有圣人出现,有相同的心,有相同的理;千年万年后有圣人出现,有相同的心,有相同的理。
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王守仁《传习录》)
【译】你心中的良知,便是自己行动的准则。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正道管理学》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