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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取之有道

日期: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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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取之有道

〖题解〗

君子在面对利益时,应当取之有道,具体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一、所面对的利益应当取还是不应当取?如果利益已有了明确而正当的所有者,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不应当去夺取。如果获取利益时必然会导致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损失,也是不当取之利。有些项目,有些产品,本身就具有违背道德与公众利益的特性,是不应当去做的。

二、获取利益的手段是否正当?获取财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正道方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讲求信用,符合道德,遵守法律,公平竞争。由正道方式获得的利益就是正当利益。另一种是邪道方式: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欺诈威胁,背信弃义,损人利己,滥用权利,贪污受贿,凭借淫威,依靠特权,违法犯罪,恶性竞争。通过邪道获得的利益,获取的就是不义之财。

三、获取的利益是否得到公正的分配?在利益分配上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个人实际付出的程度的不同而呈现差异,并且对贫弱者实施一定的救助。不公正的利益分配,会导致消极行为、两极分化、贫富悬殊。

    四、所获取的利益是否有节制地享用?如果一个人拥有大量的金钱,就肆意挥霍,大量浪费,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各种物质财富都来自地球资源,而地球资源人人有份,现代人有份,子孙后代也有份,过度消费者侵占了他人的份额。

 

圣贤经典

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孟子•告子下》)

【译】作为臣子,怀着功利之心对待他的君王;作为儿子,怀着功利之心对待他的父亲;作为弟弟,怀着功利之心对待他的兄长。这样,君与臣、父与子、兄与弟抛弃仁义,怀着功利之心相互对待,这种情况下国家还不灭亡,是没有的事。

链接案例:《孟子取之有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林间录》卷下)

【译】君子如果喜爱钱财,必须通过正当途径获得。

链接案例:《胡雪岩经营之道》)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宋]苏轼《前赤壁赋》,《宋文鉴》卷五)

【译】如果不是属于我的东西,即使是一根毫毛也不能去捞取。

链接案例:《叶澄衷拾金》)

 

 

宁在直中取,不向曲中求。[明]许仲琳《封神演义》)

【译】宁愿用正当的方式去获取,而不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求得。

链接案例:《田母退金》)

(链接案例:《爱旌目拒食》)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

【译】 富有与高贵,这是人们所想要的,如果不通过正道来取得,就不接受;贫困与低贱,这是人们所厌恶的,如果不能通过正道去抛掉它,就不摆脱。

链接案例:《儒商鼻祖子贡》)

 

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清代舒遵刚)

【译】产生财富要遵循大道,将道义作为利益,而不是将功利作为利益。

链接案例:《奥康之利》)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正道管理学》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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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素卿:“义”章节中第七节 取之有道感受: 题解介绍“取之有道”的四个方面:该不该取?取的手段是否正当?是否公正的分配?是否有节制的享用? 案例《孟子取之有道》《胡雪岩经营之道》《叶澄衷拾金》《田母退金》《爱旌目拒食》《儒商鼻祖子贡》《奥康之利》都不离“取之有道”的四个方面! 告诫自已:合理取财 用财!看似小问题,如果处理不当,隐患已深藏其中!山西毓德学堂义工

毛勇:义 第七节 取之有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财富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孟子也说:“人亦孰不欲富贵”(《孟子公孙丑下》)。汉儒董仲舒继承先秦儒家的说法, 他说:“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朱熹也认为:“利者,人情之所欲”,可见君子是从来不避讳“爱财”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求财富、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君子虽然不否认“爱财”,但却有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取之有道”,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只要是合乎“道义”的富与利,我们应当尽力去争取。“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论语泰伯》),孔子甚至认为如果国家政治清明,君子却贫困落魄,这也是一种耻辱。但“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富贵,虽然很美好,人人想要,但如果不通过正义的手段得来的,不取;孔子还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苏轼也曾说:“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不是自己所有的财富,取之不义,不取;“宁在直中取,不向曲中求”([明]许仲琳《封神演义》)。卑屈苟求或以身发财,不仁不义,不取。以上可见君子对待财富的理性态度,不轻视财富但又不唯利是图,当取则当仁不让,不当取则分文不取。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难看出儒家讲求“经世济用”“以义为利”。“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清代舒遵刚)。以义为利是生财大道,以利为利无疑只是小道。《易经》有云“利者义之和。”清代大儒颜元指出:“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所以“儒商”也称“义商”。司马迁说:“君子富,好行其德”,君子富有了就越有行善的条件,义是利的条件,利是义的基础,真正的君子应当明道正义,谋利计功。 欢迎批评指正 毛勇

王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译】君子如果喜爱钱财,必须通过正当途径获。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流传千古的价值观和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