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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弃恶从善

日期: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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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  弃恶从善

 

〖题解〗

善与恶的标准是什么?符合仁、义、礼、智、信、忠、孝、廉、毅和十大义理,产生扶助生命的效果,就是善;背离仁、义、礼、智、信、忠、孝、廉、毅和十大义理,产生损害生命的效果,就是恶。

天道赏善罚恶:中国传统的民间信仰,普遍这样认为:上天以慈善为本,爱护众生,庇护有德之人,对良善之人施以善报。上天主持公道,为保护众生,惩罚邪恶之人,对于邪恶之人施以恶报。

社会赏善罚恶:健康的社会中,存在着惩恶赏善的法律、制度、机制,为恶招致恶报,为善招致善报,人们生活于其中,恶行一有发生,就受到惩治,受到损失,恶行就会不断减少,善行一有发生,就受到奖赏,善行就会不断增加。

教化民众,导民向善,既要“格君心之非”,又要“禁民为非”。如此,社会风气就会日趋好转,社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而在溃败的社会中,则存在惩善赏恶的法律、机制、制度,恶行受到奖赏,善行受到惩罚社会风气就会不断恶化,社会朝着坏的方向发展。

对于作恶者,若是用以德报怨的方式对待,有时会感化对方,有时则会助长对方作恶;若是用以怨报怨的方式对待,有时会起到震慑对方作恶的作用,有时也会起到增加仇恨、恶性循环的作用;若是采用以直报怨的方式,则既能让行恶者受到惩治,又能引导行恶者弃恶从善。

 

圣贤经典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

【译】上天无所偏爱,只辅助有德之人。

 

子曰:“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

【译】孔子说:“有道德的人不会孤立,一定会有追随者。”

 

 

多行不义必自毙。(《春秋左传•隐公元年》)

【译】多做不义之事,必定灭亡。

链接案例:《楚灵王自毙》)

 

 

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

                        (《扬子法言》卷二)

【译】人性是善和恶相混杂的,培养人性中的善就成为善人,培养人性中的恶就成为恶人。

链接案例:《奸臣李林甫》)

 

只是这一个心,知觉从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觉从义理上去,便是道心(《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译】同样一个心灵,从感官欲望方面去感知,这就是人心;从义理方面去感知,这就是道心。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王阳明《传习录》)

【译】心的本体没有善也没有恶,意念产生的时候就有了善和恶。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这就是良知。做善的事情,制止恶的事情,这就是格物。

链接案例:《郭国亡国》)

 

天道福善祸淫。(《尚书•汤诰》)

【译】天道将降福于行善的人,降祸于作恶的人。

链接案例:《虞孚卖漆》)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周易•坤》)

【译】累积善良的人家,必定有福;累积邪恶的人家,必定有祸。

链接案例:《冯谖焚券买义》)

 

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译】灾祸和幸运的降临没有定数,都是由人招致。

链接案例:《葛伯仇饷》)

 

 

故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别相贼,必得罚。

(《太平预览》卷七十七)

【译】所以富贵之人面对上天的旨意,不可以不顺从。顺从上天的旨意,就要互相关爱,互相有利于对方,必然得到上天的奖赏;违背上天旨意的人,厌恶他人,残害他人,必定受到上天的惩罚。

 

毫之善,与人方便。一毫之恶,劝君莫作。(唐•吕岩《劝世》)

【译】一丝一毫的善,要给予别人方便;一丝一毫的恶,劝你不要去做。

链接案例:《陈实劝盗》)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正道管理学》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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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雯:弃恶扬善、惩恶扬善是中国传统美德中的瑰宝,在历史上曾发挥过重要的积极作用,我们不仅要继承和弘扬它,更要为之赋予新的时代精神。这就要培养我们辨明是非、爱憎分明、弃恶扬善的情感和意志,使我们的行为更具有善的意义。要弃恶从善就要在身体力行当中,用外在的强制走上理性的制约,制约人的本性的恶,从而培养一个健全而又向善的人格。可见,人性本恶,并不意味着人终身成为恶,只要通过社会的教化系统就可以弃恶扬善,化性起伪。同时,只有认识人性本恶,才能调动一切社会教化手段来惩恶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