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拓展式学习运用平台 | 手机版

国学著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学著作 > 中华义理 >第六章 社会治理

第二节 礼 治

日期:2021-07-10

查看次数:348

T 浏览字号

分享到: 

 

第二节〓礼〓治

 

有了社会生活,就有了礼:“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 《周易·序卦传》)儒家对礼极为重视,孔子整理周礼,《大唐开元礼》进一步将礼系 统化。中国作为礼义之邦,与儒家的隆礼精神密切相关。

 

一〓人文礼教与封建礼教

礼既然是在社会中形成的,那么,在封建社会,礼就不可能不打上封建社会的烙印,反映出 封建社会的社会现实和思想观念。我们将反映封建社会特有的社会现实和思想观念的礼教, 称之为封建礼教。封建礼教反映了封建等级观念。封建礼教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地主阶级的 代表人物在制定礼教时,竭力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最高统治集团在制定礼教时,也是根据 统治集团的利益,而不是根据全民的利益。封建礼教,也就成为统治者剥削、压迫人民的工 具。

中国古代的礼教,被扣上封建礼教的帽子,遭到全面的否定和抛弃。我认为,这里犯了 一个将共性与特殊性混同起来,将人文礼教与封建礼教混同起来的错误。封建礼教,乃是封 建制度、封建意识在礼教中的反映,反映了封建时代的特殊性。随着时代的发展,理所应当 地批判封建礼教,但决不能因此而祸及人文礼教。人文礼教反映的是人类生存环境的共性, 反映的是人的共性,反映的是中华民族的共性,超越时代的共性,因而,我们应大力倡导人 文礼教。礼是与人类的产生相伴而来的,是先于封建社会而存在的,仅从这点上来讲,将礼 斥之为封建礼教,完全是错误的。

封建礼教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特权思想。

《礼记·曲礼》孔疏云:“礼者,所以辨尊卑,别等级,使上不逼下,下 不僭上。故云礼不逾节,度也。”政治上的不平等,经济上的不平等,血缘关系上的不平等 ,总是将一些人置于高位,让他们拥有特权。在臣君关系中,君是特权者;在臣民关系中, 臣是特权者;在夫妇关系中,夫是特权者;在父子关系中,父是特权者;在经济生活中,地 主是特权者。

(二)弱势者单方面的义务。

封建礼教规定了在不平等的关系中居于低位的弱势者,应履行单方面的义务,从而维护着居 于高位的强势者的特权。在这里,没有人人平等的观念,强势者享用弱势者为其提供的服务 ,但是,强势者决不为弱势者履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显现出强势者的特权。

弱势者单方面履行义务,其结果是,弱势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反而助长强势者的特权恶性 膨胀:臣忠造就了君昏,子孝造就了父暴,妻贤造就了夫恶。弱势者的利他主义,成全了强 势者的利己主义。

儒家倡导的是互尽义务,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 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由于现实 中存在的等级制度和特权观念,使得儒家的这一理想落空了。

(三)男尊女卑。

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以及女性缺乏独立的经济权利,导致了妇女处于低位。封建礼教对此加以 肯定和维护。男尊女卑,一方面造成了男性在家庭中的骄横,另一方面造成了对女性的压迫 和侵夺,这是产生罪恶和悲剧的一大根源。

(四)亲疏有别。

中国人生活在血缘家庭和宗教集团之中,亲疏有别、内外有别成为封建礼教的一个重要内容 。《礼记·曲礼上》讲:“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对待陌生 人,往往就采取非人道的行为,此种观念不利于国家民族意识的培养,有碍于社会公德的建 立。

(五)专制主义。

专制主义完全扼杀了人的自由和独立性,人也就丧失了反省礼教的能力,陷入礼教操纵关系 之中,这也是封建礼教的一大特色。人在这种探纵关系中,成为别人的工具,成为受害者和 牺牲品,这就是封建礼教“吃人”的一面。

重建人文礼教,应彻底批判封建礼教,以平等思想取代特权思想,以权利义务相统一的 观念取代弱势者单方面的义务;以男女平等取代男尊女卑,以公德取代亲疏有别的私德,以 民主精神取代专制主义。

 

二〓人文礼教创立之根据

礼教的创立,依据以下四个方面:

(一)人类生存的共同境域是礼教产生的基础。“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 (《礼记·乐记》)子产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左传》昭公 二十五年)

(二)人的社会属性是礼产生的根据:自然万物遵循着铁的自然规律展开活动,不存在 着活动的多种可能性和选择性的问题。而人的社会生活,超越了自然规律的限制,存在着活 动的多种可能性和选择性的问题。在某一境遇中,哪一种行为方式最好?人们经过长期的实 践和践行,就会逐渐形成共同的认识,这些被认定为最好的行为方式就被确定下来。其次, 人与 人之间的交流,也要通过外在的行为,传递给对方某种信息或信号。通过人们的共同约定, 人的某种外在行为同某一信息或信号,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还有,集体性的社会活动, 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式和规则,否则,就不能确保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 常常使身处其间的人不知所措,产生各种错乱的行为,导致社会处于无序的紊乱状态。为了 将社会建设成有序的、健全的社会,就必须制定礼教,“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淆于地,列 于 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婚、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 ”(《礼记·礼运》)每一个都要找到自己的社会角色,严格地遵守与该社会角色相应的行 为规范:“君子思不出其位。”(《论语·宪问》)“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 。”(《礼记·哀公问》)

(三)人类生活的不同境遇是礼之分疏与变化的根据。

时代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人类生活的共同境遇就有不同的特色。相应地,礼教除了 反映全人类生活的共同境遇之外,还有时代性、民族性、区域性。要根据境遇的变化,进行 变通。“礼从宜,使从俗”(《礼记·曲礼》)

(五)人的需要通过礼而得以实现。

背离人的需要的礼教,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流于虚玄或繁琐。礼教具有工具性价值,能 指引人们按照正当的途径去满足自己的需要,也能有效地化解人的需要而造成的相互冲突。 将人的主体的各种需要,通过礼正确地导引出来:“孰知夫恭敬辞让之所以养安也,孰知夫 理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荀子·礼论》)

(六)礼的内在精神是仁爱、正义、和谐、节制、善美、忠孝、睿智、虚静、刚毅、诚 信十大义理。这十大义理必须具存于人,才能在行为中表现出来。

 

三〓人文礼教的基本原则

(一)一致化原则。

根据人类生存的共同境遇,根据人自身的本性和需要,按一定理想制定礼教。要求人们在同 一生存境遇中,遵循同一的规范,采取相同的行为。如果不能给每一个人提供现成的一致的 行为规范,那么,就会使人处于无序、混乱、迷茫、焦躁不安的状态。“礼乐不兴,则刑罚 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不知礼,无以立也”(《论 语·尧曰》)

(二)权威性原则。

礼教的权威是通过宗教、文化理论、社会舆论、赏罚机制而树立起来的。

(三)稳定性与可变性的统一。

当一定的行为规范形成之后,就以相对稳定的形态存在着。人类生活的境遇处于不断变化之 中,礼教并不能随时依据境遇的变化而变化,当礼教远远落后于已经变化了的境遇时,这种 稳定性就变成一种僵化性。此时,就需要对礼教进行调整,使之符合已变化了的生活境遇 。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 》)

(四)外化性与内在性的统一。

礼教规定人的外在行为,《礼记·乐记》:“乐由中出,礼自外作。”同时,又要求好的外 在 行为应与内在的生命精神相统一。如果缺乏内在的生命精神,礼教也就徒具外在形式,变成 伪君子的伪装,变成市侩的包装。内在的良好品质通过外在行为表现出来:“君子所性,仁 、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騬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 孟子·尽心上》)荀子重视外在形态与内在精神的统一:“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 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杂,是礼之中流也。故君 子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荀子·礼论》)

(五)经与权的统一。

经,是指在一般的生活境遇中采取礼教所规定的与之相应的行为规范。权,是指在特殊的生 活境遇中采取礼教中所没有规定但却是适宜的具体行为。

(六)操纵与自由的统一。

礼教的强化与弱化功能,容易形成对人的操纵关系。这种操纵关系一旦被某利益集团所利用 ,就成了他们手中的工具,人也就成了他们手中的玩物。为防止此悲剧,就应该让生命主体 持有合理的自由,以便对这种恶性的操纵关系进行反抗。

礼是靠人们自觉地遵循,不是依靠强制的力量,强迫人们遵循。人自身的道德品质,是遵循 礼的内在动力。外在的社会环境中,也存在着督促人们遵循礼的非强制性的力量。

(七)普遍性。

礼教所制定的行为规范,是指在某种境遇中应采取某种行为规范,当这种境遇一出现,就应 产生相应的行为,同一种境遇在人类生活中总是不断出现,这种行为规范便具有了普遍性。

(八)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礼教所规定的行为规范,是行为主体的义务,也必须维护行为主体的权利,维护行为客体 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在中国古代表现为施报,表现为礼尚往来。《曲礼》上说:“ 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在中国古 代,由于缺乏权利平等的观念,只能用互尽义务的方式来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晏子说: “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左传· 昭公二十六年》)

(九)指导性。礼教提供给人的,不是一种客观必然性,而是人的行为的指导,人既可能按 着指导去做,也可能违背指导去做。

(十)自然、真实、简约的原则。

礼教若丧失自然之原则,即流于矫饰。丧失真实原则,即流于虚伪:“凡礼之大体,体天地 ,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礼记·丧服四制》)丧失简约之原则,即流 于繁琐。 (十一)区别原则。

礼教区分并确定每个人的社会角色,让不同的人在社会中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发挥相应的 作用,整个社会才能正常地运转。我们应当取消人与人之间在政治上和人格上的尊卑的区别 ,确认人与人之间在长幼、男女性别、个人特长、职能、亲疏上的区别。“力不若牛,走不 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 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 荀子·王制》)〖JP3

礼教要求人们各守本分,各尽其责,整个社会才能处于有序状态:“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 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论语·子路》)

 

 

四〓人文礼教的内在精神

若离开生命主体的内在的善的生命精神,就不存在 真正的善。礼的内在精神,不是存在于礼本身,而是存在于礼的践履者的心灵生命中。因此 ,孔子是把人的善的生命精神作为礼教的根本精神:“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 何?”(《论语·八佾》)人有了善的生命精神,向外发用,即产生符合礼教的行为:“生乎 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 。”(《荀子·劝学》)告子认为“仁内义外”,并举例说长者因其年长,所以我尊重他。 孟子反驳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应该对老人和老马一视同仁,这显然是荒唐的。我对 长者的尊重,不是因为长者具有长者的特征,而是因为我的内在品质。礼教的行为规范,只 能是人的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礼节者,仁之貌也。”(《礼记·儒行》)中国古代对 礼教的倡导,是把礼教同其他道德品质相提并论的:“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 ,四曰耻。”明清时代,有人标举“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

如果拆除人的内在品质这一根基,礼教就陷于崩溃。我们不能指望理智作为维护礼教的 惟一力量,在缺乏品质的情况下,理智发挥着这样的作用:若行为规范符合主体的利益需要 ,则行为规范就得到遵守;当行为规范不能符合主体的利益需要,则该行为规范就受到抛弃 。如此,行为规范就丧失了权威性、普遍性、一致性。

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排斥理智的作用。“礼”体现了人类理性的发展,故曰:“礼也 者,理也。”(《礼记·仲尼燕居》)礼教中的行为规范,有些是建立在理智基础之上的明 智型的行为规范。大多数礼教所制定的行为规范,是道德型的行为规范。道德品质应先于行 为规范存在,行为规范只能是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方式。离开德性,道德型的行为规范就流 于虚伪,流于形式,成为一副伪饰的面具,成为精神的桎梏,成为没有灵魂的躯壳。就礼教 而言,外在行为方式为文,内在品格为质,必须建立文与质的统一。

儒家重视外在行为规范,孔子说:“君子不可以不学见人,不可以不饰,不饰无貌,无貌不 敬,不敬无礼,无礼不立。”(《大戴礼记·劝学》)礼教最容易造成的流蔽,就是丧失生 命精神,变成徒具形式的繁文缛节,变成扼杀人性的外在桎梏,对此,孔子已有所觉察:“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

所以,儒家更注重外在行为背后的内在品质:“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 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指明“仁爱 ”之伦理精神,乃是礼教存在的根基,若缺乏此根基,人无仁爱诚敬之心,就难于真正践履 礼。

“诚信”也是礼教的一个重要基础:“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论语·八佾》)在祭祀之礼中,应以诚心对待祖先和神灵,祖先和神灵才会显现于自己 的心灵生命中,自己才能真正地参入与祖先、神灵共在的境界。否则,虽有祭祀之表面活动 ,这种活动也是亳无意义的,这样的祭祀形同虚设。又如,在丧礼中,“礼,与其奢也,宁 俭;丧,与其易也,宁戚。”〖BF〗(〖BFQ〗《论语·八佾》)丧礼,首先就是要求人有 哀悼怀念之诚 心,表现对死者的尊重和哀悼,表现对生命的敬畏。提倡真实、自然,反对虚伪,以 空话、假话取悦于人:“礼不妄说人者,礼动不虚。若说人之德,则爵之;问人之寒, 则衣之。若无爵无衣则为妄说人,近于媚。”(《礼记·曲礼》疏,见《十三经注疏》) 

正义也是礼教的内在生命精神,孔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 ,君子哉!”(《论语·卫灵公》),礼之践履者还要表现出谦让的精神,《礼记·曲礼》 曰:“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礼教也是人的正觉情感的外在表现:“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礼记·问丧》)恭敬是践行礼教者应有的态度:“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礼教,也是生命主体的宗教精神的外在表现: “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 (《礼记·祭统》)礼也是主体的审美情趣的外在表现,礼常与乐并称。

生命主体的生命精神,也须通过恰当的途径,正确的方式表现出来,如果主体的生命精神找 不到正确的路径显发出来,而是以一种错乱的、无序的方式表现出来,那么,就会导致生命 神发生变异和弱化:“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 《论语·泰伯》)

 

五〓人文礼教的功能

(一)礼教为生命主体的生命精神的展现提供了正确的途径。

当一个人具有良好的生命精神,我们不能确保他会有良好的符合正义的行为,特别是一个正 在成长中的人更是如此。确实需要礼教,给人们予正确的指导,明确告诉人们,哪些是应该 做的,哪些不应该做。礼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动物因受其自然限制,遵循着自然的 秩序,人的主观能动性超越了自然的限制,不能完全遵循自然的秩序。若不创设礼教,建设 一种供人共同遵循的新秩序,人就处于混乱无序之中。社会生活极其复杂,若无礼教指导 着人,人将陷于彷徨迷乱之中“礼者,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也。”(《左传· 隐公十一年》)在一个礼治社会,健康的社会风气,优良的文化氛围,传播正道的教育,潜 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使人达到:“心知道,然后可道,可道然后能守道,以禁非道。”(《 荀子·解蔽》)

(二)礼教有助于培养主体的生命精神。

礼的主要功能是教化:“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 记·曲礼》)

礼有助于培养主体的伦理品质:“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克 已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对礼教的践履,使行为规范内在化,培养出与此行为规 范相一致的生命精神。礼教作为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的行为的外因,对人的行 为的改变,对于人的品质的培养,起着重作用:“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 弗畔矣夫?”(《论语·雍也》)礼教,是从人的生存的社会环境这一方面来提高人的生存 境界,使人从粗野、庸俗、迷乱的生命境界中提升起来。

礼教与乐教相配合,从审美的维度上提高人的生命境界。乐教,陶冶性情,使之达致中和, 促使人的生命精神向与礼教相适应的方向转变。“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 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礼记·乐记》)诗、歌、乐、舞,是仪礼 与礼俗中的重要组成要素:“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 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 (《礼记·乐记》)礼仪和礼俗中具有的这些要素,能充分表现礼的善美精神。

礼教可以矫治误觉情感。《礼记·礼运》:“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三)礼教发挥禁止作用,克制人的不良行为,矫治心灵生命。

法律发挥惩罚作用,打击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不能认为,除了违法犯罪行为之外的一切 行为,都是可以容忍的。在违法犯罪行为之外,尚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行为,这些不良行为, 只能通过礼教来消除:“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 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 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 论》)礼既然对人具有指导作用,也就能够在人的行为未发生之前发挥禁止和倡导作用。现 代社会过度地强调人的自由,禁忌之防线被彻底冲垮。

 

(四)礼是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

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思想交流,有时借助语言,有时借助非语言。礼也就一种非语言的 交流方式。在同一生命精神主导之下,外在行为可以表现出各种各样的行为,礼教则制定了 人的正当行为的统一标准。礼教使人的行为变成一种规范行为,整个社会就能处于一种有 状态。

礼可以分为礼俗、礼仪、礼节、道德行为规范、文明行为规范。中国古代“礼”的内涵还包 括政治制度,本文所述之礼,已将政治制度这一层面除去。

礼节是个人的符合规范的交际性行为:“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 (《礼记·冠义》)

礼俗,是依托民俗民风而存在的礼,具有明显的世俗色彩。礼铸就了大众生活方式,体现了 人民大众的思想情感。在礼俗方面,最能体现出民族性和区域性。

仪容是指礼之践履者应具有的良好的动态:恭敬而不轻怠,庄重而不轻浮,沉稳而不浮躁, 自然而不做作,优雅而不粗俗,真诚而不虚伪,适中而不过分。

礼仪:通常是指在集体活动中的按一定程序进行的行为。

由道德行为规范、文明行为规范、礼俗、礼仪、仪容共同组成文明的社会生活景观。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中华义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出版。)

发表评价: *
姓       名:
验证码: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