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体证主体与体证客体
日期: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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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体证主体与体证客体
一〓体证产生的背景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不同民族的心理模式大致是一致的,都是以体证为主,以认知 为辅。随着文明的发展,不同民族依据其生存背景发展不同的心理模式。西方民族发展了以 认知为主的心理模式,而中华民族则发展了以体证为主的心理模式。
西方文明起源于古希腊、罗马。爱琴海区域可耕土地狭小,农耕文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 便利的海上交通,促进了古希腊手工业、航海业、商业的发展。从事手工业、商业的人,面 对着具体的认知客体,在功利价值的驱动下,形成了外向的思维倾向,形成了注重对外在事 物探索和思考的心理习惯。由此,认知的心理模式发展起来,形成了西方文化主智的知识传 统。近现代社会中的西方工商文明,更是把这种认知的心理模式推向极端,几乎完全排除了 体证的心理模式,人脱离自己的本质越来越远。西方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在某种程度上,便 是原始社会的心理模式的复活。然而,现代人生存背景已远远脱离了“天人合一”的原始社 会人类的生存背景,原始社会的心理模式在现代已找不到相应的生存背景,只能依托人的本 能欲望和理性两大支点而存在,因而,原始社会的心理模式在现代的存在,是以一种病态的 方式存在。
中华农耕文明的摇篮是黄河中下游地区,在此区域,商业不发达,农耕文明却得到了 长足发展。农耕生活需要的是代代相传的感性经验,不需要太多的理性思考。原始人的心理 模式所赖以存在的“天人合一”的背景,在农耕生活中存续下来。中国的农耕文明中保存着 氏族 血缘关系,使人们注重人伦情谊。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和封闭性,形成了中华民族的内向心 理。如上种种因素,使得原始社会以体证为主的心理模式在中华农耕文明中存续下来。随着 文明的发展,理性和德性大量融入,原始的心理模式经过升华而发展到较高层次上 ,脱离了原始的野蛮、蒙昧和混乱状态。
二〓体证主体
心灵主体包括认知主体、德性主体、情感主体、审美主体,我们将德性主体与情感 主体、审美主体合称为体证主体。中国传统文化充分阐释了体证主体。绝大多数中国文化典 籍,是由心灵主体去加以体证,才能明了其中奥秘,并能将文化典籍中的生命精华融化于自 己的心灵之中。特别是禅宗中的公案,如果是以自己的认知主体去面对它们,开动脑筋去想 ,就会变为无聊的智力游戏,公案所载负的生命精神就不可能注入到自己的生命之中。这个 道理,庄子已有所述:“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 (《庄子·人间世》)以体证主体去面对客体,自己的生命精神才能同客体的生命精神相交 融,这便是“神遇”。陆王心学主要就是阐述体证主体,而基本上不理会认知主体。如果我 们把心学中的“心”理解为认知主体的话,便会对心学产生全盘的误解。
西方文化注重的是认知主体,而非体证主体,这在笛卡尔的思想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存在主义兴起,才开始重视体证主体。克尔凯郭尔所谓的真实的主体,便是“伦理地 存在的主体。”萨特的“反思前的我思”,便是指情感的主体。与中国哲学不同的是, 存在主义所说的主体,缺乏内在的本质,几乎变成空壳。
体证主体也可划分为纯粹体证主体、体证准备、体证干扰三个层面。纯粹体证主体是指 体证活动的发出者和体证成果的接受者,在体证主体中抽离具体的体证内涵,即遗留下纯粹 体证主体。
在体证活动中,纯粹体证主体发用。若是体证准备参与了体证活动,则体证便朝着义理 的方向展开;若是体证干扰参与了体证活动,则体证便朝着荒谬的方向展开。修证之目的之 一,即是在体证主体中排除体证干扰,强化体证准备。
体证准备:
相对于某一具体体证活动而言,先在于体证主体中,有助于体证的种种因素 ,叫做体证准备。体证准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功能健全的感觉和体证器官,包括耳、 眼、鼻、舌、肌肤、大脑、心;二是与该项体证活动相适应的体证能力,这就是我们通常所 说的“灵性”、“慧根”、审美能力等;三是与该项体证活动相适应的智慧语言;四是与该 项体证活动相关的义理;五是与该项体证活动相关的正觉之情和审美情趣;六是与该项体证 活动相关的真理;七是内化于主体中的积极的社会因素;八是虚静,用于排除体证干扰;九 是与该项体证活动相关的适度的物欲、本能。
物质形态的器官,是体证活动所资用的工具。体证的内涵并不是来源于器官的功能和作 用,例如音乐之美不是来自于听觉的灵敏,而是体证主体内在的生命精神与音乐所表达的生 命精神相互交融而产生的。感觉和体证器官,是作为主体生命精神向外传送以及客体的生命 精神向内注入的媒介而存在着。通过感觉和体证器官的向外作用,主体才能收摄客体的生命 精神,《庄子·田子方》:〖BF〗“〖BFQ〗目击而道存矣,亦不可以容矣。”各感觉器官 的感觉,最后都 汇聚于心灵主体,在心灵主体中融为一体,彼此已很难区分,这就是“通感”现象。古诗“ 红杏枝头春意闹”,便是听觉与视觉的融合。
若是认知主体、活动主体、物欲主体膨胀起来,体证主体则趋于瓦解 、破碎。体证主体之瓦解,指的不是纯粹体证主体之消亡,而是体证准备之瓦解,体证干扰 之泛滥。主要是指,在体证主体中,丧失了义理,丧失了正觉之感情,丧失了高尚的审美情 趣。体证主体的瓦解与支离,最明显的特征是现代社会中丧失了人性,丧失了个人的独特性 ,文学创作中亦丧失了个人的风格。纯粹体证主体与体证干扰结合在一起,去体验兴奋、疯 狂、暴力、色情、变态。
中华哲学的主旨,便是塑造完美、高尚的体证主体,“君子”、“圣贤”、“佛”、“ 仙”,皆是指此。儒、道、佛三家都倡导通过修证以形成高尚的体证主体。
物欲主体的活动也会引起情绪的变化,物欲主体的活动对体证主体的活动有推动力,因 此,适度的与该项体证活动相关的物欲、本能可以列为体证准备之一。禁欲主义,禁断某方 面的物欲、本能,亦使体证活动丧失了来自物欲的推动力而陷于衰弱,欧洲中世纪文学艺术 之不盛即此表现。
清除体证干扰,使体证主体进入“虚静”境界。认知主体之隐遁,即“坐忘”、“黜聪 明”、“去知”;物欲主体之隐遁,即“遗其耳目”、“离形”、“去欲”,以上二者隐遁 ,体证主体才能真正凸现。
体证主体处于虚静之态,心若明镜,心怀敞开,体证客体的生命精神才能无阻碍地流注 于体证主体之中,体证主体中原有的生命精神才能顺畅地显现:“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 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庄子·应帝王》)
中国的书画创作,依此原理,创作者须先进入“虚静”之态。虞世南说:“欲书之时, 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妙。……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 。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笔髓论》)处于虚静之态的体证主体同活动主体结 合在一起,即实现自己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高度合一,自己的行为与活动的对象高度契合, 如《庄子》中所讲的“庖丁解牛”、“轮扁斫轮”、“佝偻者承蜩”、“津人操舟”等。
体证干扰:
相对于某一具体体证活动而言,先在于体证主体之中,妨碍体证的种种因素, 谓之体证干扰。体证干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耳、眼、鼻、舌、肌肤、大脑、心脏等感 觉和体证器官的功能不健全;二是缺乏与该项体证活动相适应的体证能力。体证能力除了部 分地来自于先天禀赋外,后天的修养是培养体证能力的主要途径。若未经过长期的修养,体 证能力必定是弱的。那些智商较高、知识水平较高的人,不一定就会有较好的体证能力;三 是与该项体证活动相关的智慧语言贫乏。虽说体证的境界是“得意忘言”,然而,在许多情 况下,“意”毕竟是靠“言”载负而来的。在进行某一体证活动时,若出现大量的与该项体 证无关的语言,诸如形式雕琢、堆砌词藻、文字游戏、无病呻吟、卖弄学问等现象,也会对 该项体证活动造成极大的干扰;四是体证主体品性恶劣,缺乏与该项体证活动相关的义理。 一个缺乏良知的人,是不可能体证到什么是善良。在一个邪恶的社会里,体证主体普遍地缺 乏内在的义理,就无法去体证那些崇高的、美好的东西,往往将这些东西斥之为虚妄;五是 体证主体中存在着干扰该项体证活动的大量的误觉感情和低俗的审美情趣;六是存在着干扰 该项体证活动的谬误,谬误常常将体证活动引向歧途;七是内化于主体之中的消极的社会因 素;八是狂躁,生命主体中大量不相关的因素潮涌而来,心无定向,干扰了该项体证活动。 狂躁与狂迷不同,狂迷是指生命主体中大量涌起相关于某项体证活动的因素,推动体证进入 激动而热烈的状态。不过,中国文化注重的是“虚静”,故不尚“迷狂”;九是物欲主体、 活动主体、认知主体的过度膨胀,亦形成对体证活动的干扰。
三〓体证客体
自在之物:
对某一体证主体而言,存在于该体证主体的生命境界之外的一切存在物,均为自 在之物。自在之物的存在内涵是极其丰富的,面对认知主体而展现其原理、规律、特征这些 方面;面对体证主体,则又展现其生命精神这一方面。自在之物,作为宇宙生命的一个组成 部分,本身便具有生命精神:“凡物得天地之气以成者,莫不各有其神。欲以笔墨肖之,当 不惟其形,惟其神也。”([清]沈宗骞《芥舟学画编》卷一)不同的自在之物,具有不同 的生命精神,有道是:“泰山天下雄,青城天下幽,华山天下险,峨眉天下秀。”人生存于 天地万物之间,人的生命精神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乃是天地万物的生命精神熏陶、贯注而成 。中国文化之道,便是生命主体通过文学艺术去主动收摄自然万物的生命精神,以充实、涵 养自己的生命精神。
自在之物的生命精神贯注于心灵主体中,首要的前提是,自在之物的生命精神要进入人 的生命境界之中,为体证主体之光所照见。据《传习录下》载:“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 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 花不在你的心外。”人没有来此岩中看见此花时,此花为自在之物,当人来此岩中看见此花 时,此花的生命精神已进入人的生命境界之中。进入人的生命境界中的花,已不是自在之物 的花,而是作为体证客体的花,作为体证客体的花,自然不在心之外存在。
体证客体是相对于体证主体而存在的。自在之物的某方面的生命精神,进入到某一体证 主体的生命境界中,同来自体证主体的某些因素相复合,即形成体证客体。江山河流在作为 认知主体的地理学家那里,呈现为认知客体;在作为体证主体的诗人那里,方呈现为体证客 体。
受认知主体能力的限制,一般来说物质界和精神界的存在物可以转换为认知客体,而炁
界和太极界的存在则不可能转换为认知客体。体证主体的体证能力,则可以通过修炼而得以 无限提高,特别是中国的道家和佛教提供了非常高深的修炼法门。在已经提高的体证主体面 前,炁
界、太极界的存在物均可转换为体证客体,由此,人类的视野极大地扩展开了。自然 万物可以成为体证客体,人也可以成为体证客体。
体证客体的背景: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认知客体是在一定的参照系中呈现,与此类似,体证客体则是 在一定的生命境界中呈现。自在之物的生命精神也是多方面的,哪方面的生命精神能进够进 入生命境界中,在体证客体中呈现,取决于该体证主体当下所在的生命境界。体证主体的生 命境界达到何种层次,体证客体便会在相应的层次上显露出生命精神。
体证客体常常是以群体的方式呈现于人的生命境界中,如果我把体证的焦点对准某一体 证客体,那么,与这一体证客体相伴而来的其他体证客体就构成了体证客体的背景。正是在 这样的背景之中,我们才有可能获得体证客体的深刻领悟。
体证客体的背景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体证客体是在一定的体证主体的 生命境界中呈现的,该生命境界也就构成了体证客体存在的背景;二是指某一体证客体是在 一群体证客体中显现的,这一群体证客体就共同构成了该体证客体的背景。
当我面对着外化心象时,首先应在我自己的生命境界中设置相应的背景,该外化心象才 能进入到我的生命境界中,转换为体证客体。外化心象亦是以集体的形式存在着的,我不可 能让某一外化心象孤独地进入我的生命境界,当某一外化心象进入到我的生命境界转换为体 证客体时,必然有一群外化心象相伴而来,构成该体证客体的存在背景。
禅宗里的“机锋”教学法,是由导师诱发弟子的生命境界进入某一状态,预先设置了体 证客体的背景。同时将弟子置身于一定的实在的情景中,当某一自在之物进入该弟子的生命 境界转换为体证客体时,便会有一群体证客体作为背景相随而来。只有这样,弟子才能真正 领悟体证客体的真意。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中华义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