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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真理、价值与义理

日期: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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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真理、价值与义理

 

一〓价值

生命主体以自觉、自为的方式指向客体,作用于客体,收摄客体的物质和精神的因素, 以维持生命主体之存在,展开生命主体之活动,这就产生了生命主体对客体的需要。生命主 体的需要表现为欲望、兴趣、情感、意志、信念、信仰、理想等,主体需要通过动机、目的 、态度,直接指向客体。于是,在生命主体与客体之间,就存在着需要和被需要的关系,这 就是价值关系。当生命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着价值关系时,生命主体便是价值主体,而客体 则是价值客体。

我们可以将不同的认知主体统一为单一的人类认知主体,但是,我们无法将不同的价值主体 统一为单一的价值主体,原因在于,每个价值主体的需要各有不同。当然,在一定的范 围内,我们也可以找到价值主体之间的需要的共同之处。据此,我们可以将价值主体划分为 下层次:一是个人的价值主体,二是集团的价值主体,三是阶级的价值主体,四是民族的价 值主体,五是国家的价值主体,六是人类的价值主体,七是宇宙生命的价值主体。任何一个 人,都同时具有以上七类价值主体的特征,分别为个体性、集团性、阶级性、民族性、国家 性、人类性、宇宙性。

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产生了现实的关系,也就是价值实现的过程。在价值实现的过程中 ,存在着价值主体对价值客体的作用以及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作用两个方面。价值主体对 价值客体产生作用的基本过程是:价值主体的存在与自为活动,产生了价值主体的需要, 由价值主体的需要产生价值主体的目的与动机,指向一定的价值客体,并收摄价值客体的因 素,通过活动改变价值客体。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作用的基本过程是:价值客体向价值主 体发出一系列的因素,构成价值主体存在的外部环境,制约着主体;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 需要产生肯定或否定的作用;价值客体的因素注入到价值主体之中,规定价值主体,成为价 值主体新的组成部分。

价值实现的过程,也就是价值主体的部分因素同价值客体部分因素相互作用、互相交融 的过程。价值主体决不是一具空壳,而是具有丰富内涵的主体。主体的活动激起了自身的某 些因素,价值主体的随意性和选择性,决不是凭空存在的,而实际上就是对这些激起的主体 因素的调配。价值客体所包含的因素是极其丰富的,价值主体激起某些因素,在价值客体中 也就彰显相应的一些因素。

历史的变化,改变着价值主体,也改变着价值客体,从而导致价值关系的变化。因而,价 值关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文化塑造着价值主体,也改变着价值客体,文化形态的转变,也 会引起价值关系的变化。

价值的多元性:

由于价值关系是价值主体因素和价值客体因素的多方面的互相作用,互相交融,这就是价 值的多元性。价值的多元性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不同的价值主体,面对同一价值客 体的同一层面时,产生不同的价值关系,几种价值关系同时都真实地存在着。第二种情况 是,同一价值主体,在不同的条件下激起不同的主体因素,面对同一价值客体的同一层面时 ,产生不同的价值关系。

通过价值实现、价值认知、价值评价而形成一个人的价值观。价值观不仅仅是对价值事实 的认识,而且还是通过价值实现的反复进行,在价值主体中形成相对稳定的一系列主体因素 。还有,通过价值评价而对各种各样的价值进行选择,是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必经之途。某 一社会群体中的每个个体,由于具有相同的某些主体因素,同时又处于相同的境域之中,因 而形成共同的价值观。

价值类型:

价值可以分为功利价值、伦理价值、宗教价值、审美价值、认知价值五大类。符合义理标 准的价值即为正面价值,不符合义理标准的价值,即为负面价值。如果生命主体存在着恶念 、迷信、私欲、狠毒、偏狭、变态等因素,价值主体便存在着负面的需要,由此而引出负面 价值。五大正面价值走向异化,也就蜕变为负面价值。负面价值导向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 残害、战争。

五类价值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中,在不同的时代,各有所偏重。中国古代偏重伦理价值和 审美价值,古希腊、罗马时代重视认知价值,欧洲中世纪重视宗教价值,欧洲文艺复兴时期 重视审美价值和功利价值。现代社会注重功利价值、认知价值。

在中国古代的儒学中,伦理价值处于崇高地位,使审美价值处于附属的地位,并排斥了功 利价值。审美价值成为伦理价值的附属,一方面,审美价值获得了充实的内容,另一方面, 又窒息了审美价值的多方向的展开。在欧洲中世纪,宗教价值具有崇高的地位,审美价值成 为宗教价值的附属,也限制了审美价值的多方面发展。近代西方,企图割断审美价值同宗教 价值的联系,以解放审美价值,审美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审美价值失去了宗教价值的依 托之后,向着认知价值和功利价值靠拢,审美价值又出现了偏差。在近现代中国,不少人企 图摧毁伦理价值以解放审美价值,在摧毁过程中,审美价值得到极大的弘扬,然而,当伦理 价值被摧毁之后,审美价值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从而走向衰落。鲁迅先生对世界的阴暗、死 亡、荒谬、混乱有深刻的体验,通过作品表现出来,拓宽了审美的领域。在这一系列的非伦 理的现象背后,我们仍能感觉到一种伦理精神的重新振起,而不是走向沉沦。鲁迅先生成功 地实现了审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结合。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五大价值应各自具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共同主导 着人类生存的正确方向。五大价值之间应该是和谐统一的,应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一种价 值的膨胀挤压了另一种价值,一种价值的萎缩同时也伤害了另一种价值。

 

二〓义理的特征

义理是与宇宙生命的本原和真我的本原相一致的高尚的生命精神,义理为价值提供正确的 导向,义理解决“应当怎样”的问题。义理具有如下的特征:

(一)实在性。义理是真实存在的,既有客观的存在,也有主观的存在,还有在主体与客 体交融状态中存在。

(二)存在的或然性。人的活动有一定的自由度,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的选择,当人 选择了义理,义理便当下存在,当人不选择义理,义理便在其生命活动中不存在,因而,义 理存在的或然性是相对具体的生命个体而言的,古人所云:“不诚无物”即揭示了此道理。 中国古代哲学,倡导人们朝着义理的方向作出选择。选择并执守义理,表现了人提升其生命 境界的自觉性。

(三)义理的内在性。当义理存在于生命主体之内,表现于生命主体的活动中,这就是义 理的内在性。王阳明所说的“理”,即是指义理,而非指真理;朱子“即物穷理”中的“ 理”,即是指真理,而非指义理。二人对于“理”的内涵的理解各不相同,造成了极大的分 歧。王阳明所说的“心外无理”指的就是义理的内在性。王阳明深刻认识到了义理的内在性 。道家所讲的“德”,孟子所讲的“性”,朱子所讲的“天命之性”,佛教所讲的“佛性” ,便是指内在于生命主体的义理本体。

(四)义理的恒常性。人的具体特性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但是,人的高尚本质,是根源于天道,内在于生命主体之中,是永恒存在的。人类一旦 离开这些高尚本质,即走上异化道路。

(五)存在形态的多样性。同一内涵的义理,存在于不同的生命主体上,同具体的人的特 性结合起来,显示出丰富多样性。同一义理,在不同的境况下,表现的具体形态亦是各不相 同。同一义理,在不同的时代,总是同一定的时代特征相联系的。同一义理,在不同的民族 文化中,也是同民族文化的具体形式相结合而存在的。

我们要尊重和维护同一义理以不同的形态存在。我们可以在不同民族文化中,寻找人类的 共同价值和义理,然而,我们必须清楚,义理并不离开具体的人、具体的境域、具体的民族 文化而独立存在。西方文化殖民主义者,自以为西方文化凝结了人类的共同价值和义理,他 们在向其他民族传播人类的共同价值和义理时,总是以西方文化的具体形态为媒介的,西方 文化的具体形态在全球的泛滥,摧毁了其他民族的文化的具体形态。随着这些民族文化的具 体形态的消失,载负于其中的人类共同义理也就丧失了。

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不必为了寻找共性而抹杀各民族之间文化的特殊性。各民族在 寻求人类共同的义理的同时,完全应该尊重和保护自己本民族文化的具体形态。我们应该挽 救濒危动物一样,挽救本民族正在消失的文化的具体形态。

 

三〓真理、价值、义理的区别与联系

真理、价值、义理是人类生存的三大原理。真理是同客观实在相符合的认知成果,价值 反映了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对主体的满足的双向关系,义理是以生生为核心的高尚的生 命精神。真理告诉人们“是什么”,让人们真实地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所处的客观环境,找到 活动的有效途径。但真理不能解决人类活动的目的问题,也不能回答人类活动是否正当的问 题。价值告诉了人们“需要什么”,价值确定了生命主体的需要和目的,并推动人们去寻求或 创造满足人的需要的价值客体。但价值并不能解决主体需要和目的正当性问题和价值运作过 程中的德性问题。义理告诉人们“应当怎样”,即解决主体的需要及价值实现过程是否应当 的问题。混淆真理、价值与义理,或者割裂真理、价值与义理的联系,将会导致思想及行为的 混乱。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真理与义理道常是不加区分的,统一用“理”字来表示。朱子曾经看 出“理”中有“所以然之故”与“所当然之则”的区别:“至于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 之 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大学或问》卷一)“即物穷理”中的“理”即是指真 理,“存天理,灭人欲”中的“理”,即是义理。然而理学并不作这种区分。王阳明的心学偏 重于讲义理,王学中的“理”与朱学中的“理”,内涵有较大的不同,这是导致理学与心学争 论不休的根源之一。

理学以真理的特征来表达义理,结果使义理变成外在于人的客观定理,是人们不得不遵守 的东西,变成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间。”(《 河南程氏遗书》卷五)封建统治集团加以利用,出现“以理杀人”的恶果。

对于真理与价值的关系,也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有人将真理与价值混为一体,不分彼此,这样 做的结果是,或者站在真理的角度取消价值,或者站在价值的角度取消真理。实用主义也就是 从实用价值的角度上去衡定真理,取消了真理的客观实在性。真理当然具有工具性价值,但如 果反过来说,认为工具性价值是真理的惟一特征,凡是具有工具性价值的东西都是真理,那就 大错了。许多谬误,之所以能够存在,也就是这些谬误对某些人,对某些集团具有工具性价值 。这种理论混淆了真理与谬误的界线。谎言只要对谎言的制造者有实用价值,就可以以真理 的名义存在。有人认为真理具有阶级性,这也是将真理与价值混同的错误认识。不同的阶级 面对同一客观事实,只能作出忠实于客观事实的认识,至于对这一客观事实评价不同,那又是 属于价值的问题了。价值问题常常干扰和扭曲真理。追求真理的人士之所以遭到迫害,就是 因为那种真理会给权势集团带来不利的结果。御用文人之所以积极地炮制“真理”,就是因 为这样做他们才能捞到好处。可以说,价值观的冲突,构成了探索真理的最大障碍。真理与价 值最大的区别之处便是:衡量真理的尺度在于客观实际,衡量价值的尺度在于主体需要。其 次 ,就人的行为来看,“合规律性”便是从真理的角度上讲,“合目的性”便是从价值的角度上 讲。价值表现了人的目的,而真理则是作为实现人的价值的手段。

价值以真理为基础。价值关系是现实存在的关系,不是凭空产生的。价值是实际存在着的主 体因素和实际存在着的客体因素相结合而实现的,而这些实际存在的因素便是真理的内容。 人们通过真理,认识到价值客体的更多层面的属性,展拓了价值存在的领域。真理让人们懂 得,主体的需要的实现是否有现实条件,满足主体需要的方式是否符合客观规律。

真理以价值为目的。人的需要,是人们的认知和实践活动的根本推动力。价值确定了真理探 索的方向,并引导着人们对真理和探索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真理的发现,真理的运用,总是 在一定的价值目标下进行的。

义理以真理为基础。义理若离开实际存在的种种因素,必然走向虚玄。主体的善与美根植于 人的高尚本质,善与美的发用则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展开的。对人的高尚本质的认知和体 证,对客观条件的了解,是义理形成的必要前提。

义理确定真理的发展和运用的正确方向。离开义理的引导,真理便会在不正当的方向上展现 ,真理成为某些人实现罪恶的工具。义理是价值的正当运用方向,如果没有义理作为价值导 向,大量的负面价值就会泛滥。

价值也是义理存在的基础。离开现实的价值关系,义理的设定就成为空中楼阁。价值若离开 义理的引导,则会误入歧途。义理确定了何种价值为正当的价值,明确了价值应以何种方式 实现。

 

四〓中西文化在真理与义理问题上的偏向

儒家建立的是社会伦理,道家建立的是自然伦理,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重义理轻真理的倾向 。张载所讲的“德性之知”,大致相当于义理;“见闻之知”,大致相当于真理。宋明理学 ,主要是讲义理,而极少讲真理。道家把社会混乱归咎于人的狡智和知识的异化,对知识的 异化采取了批判的态度。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义理轻视真理的倾向,使得中国人在社会生活中,以义理作为解决 社会问题的基本手段,而不是首先对社会形成正确的认识,然后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具体方 法,致使许多社会问题得不到正确的解决。传统文化重义理轻真理的倾向,也使得人们以伦 理的态度面对自然世界,而不是以认知的方式对待自然世界,于是,关于自然世界的知识也 就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

理智的缺欠,本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弊病。西方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作为对理性主义 的某种校正,在理智高度发展的国度是有一定价值的。但西方的非理性主义传入中国,对于 本来就是理性缺欠的国家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中国传统文 化的非理性主义的存在境界高于西方的非理性主义,中国传统文化的非理性之中有德性,而 西方的非理性之中却无德性。中国只要把充满德性的非理性主义弘扬起来,就足够受用了, 无须再去借用西方缺乏德性的非理性主义。

在西方古代,苏格拉底以前的哲学是以关心自然为主的“自然哲学”,苏格拉底以后的哲学 便主要是以人事为主的“人的哲学”,由“自然哲学”所探索出来的知识方法,转用于社会 领域。所以,西方哲学的传统是以知识为主的传统,重真理轻义理。这种倾向性在现代西方 更走上了极端,出现了科学主义,主张从科学中清除价值,拒斥形而上学,贬斥人文精神, 建立了高度的知识霸权。西方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充分揭示了理性的干枯和知识的异化,开 辟了人类精神生命的广阔视野,但是仍然承袭了西方哲学中轻视义理的特征。

真理、价值、义理的分离是现代西方社会的通病。科学哲学和分析哲学脱离价值、义理,单 独凸现事物的真理层面,使得世界变成了冰冷的纯客观存在,成为一个丧失生命色彩和灵性 的无意义的世界。非理性主义脱离真理和义理,凸现主体的价值,价值缺乏真理的实在基础 ,飘忽在虚无之渊,价值也丧失了义理的引导,充满了混乱与荒谬。

中华哲学的方向,只能是体证方法与认知方法并用,重建真理、价值、义理的完整统一。

 

五〓真理、价值、义理的统一便是智慧

真理、价值、义理,既是互相区别,又是互相联系的。若没看到三者之间的相互区别,则将 这三者完全混同;若没有看到这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又会将这三者割裂开来。真理、价 值、义理,是人类生命活动的三个不同层面。朱子曾说:“如事亲当孝,事兄当弟之类,便 是当然之则,然事亲如何却须要孝,从兄如何却须要弟,此即所以然之故。”(《朱子语类 》卷十八)此三者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人类生活的美丽图景。智慧内 在于心灵生命,我们可以用语言符号将智慧象征性地表达出来。但这些语言符号永远不是智 慧本身,只是智慧的表示者。主体所显现的智慧决不是由那些语言符号灌输来的,而是主体 长期修证的结果,表达智慧的语言符号在主体修证和呈现智慧的过程中只起到引导的作用。 彻底改造与提高心灵生命必须运用智慧,而不单纯地依赖于认识的转变。弗洛伊德精神分析 法的缺陷,便是企图通过认识上的改变来恢复心灵生命的健康。实践证明,这样的作用是极 其有限的。中国哲学倡导,运用智慧来改造心灵生命,熊十力说:“余常以哲学为思修交尽 之学。”(《十力语要初续》,《仲光记语二》)通过思考与修证,哲学的精华才会渗入自 己的心灵生命中。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大讨论,解决了真理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对价值问题也有所重视,而对义理则没有足够的重视。我认为,当代世界最大 的危机便是精神危机,而精神危机具体表现为价值危机。价值危机表现在大量负面价值的泛 滥,大量正面价值的消亡,亦即表现为义理的贫乏。根治现代社会的种种弊病,根本之道是 运用智慧改变病态的心灵生命,而不仅仅是靠提高认识。汤因比说得好:“我认为要根治现 代社会的弊病,只能依靠来自人的内心世界的精神革命。”(《展望二十一世纪》,国际文 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149页)中国传统文化,就是我们重建智慧的宝贵资源。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中华义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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