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真 理
日期: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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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真 理
一〓真理的特性
真理是同客观存在相符合的认知成果。真理具有如下特性:
(一)真理的客观实在性。
在真理形成之前,就已存在着浑然一体的自在世界。当认知主体出现时,相对于认 知主体,自在世界洞开一个缺口,自在世界的某一局部就显露在由认知主体所发出的认知之 光的照射之下。自在世界的存在,是真理产生的前提,真理的内容,即来自为认知之光所照 射的客观实在,此即真理的客观实在性。
真理的客观实在性,排除了主观随意性。认知主体在形成真理的过程中,仅仅是作 为认知活动的发出者和形成真理的工具而出现,认知主体绝不可将主体的随意性和主体的某 些因素携入真理之中,冒充为来自客观实在的内容。任何一个具体的认知主体,都要脱去主 体的个人特性、集团特性、阶级特性、民族特性、国家特性,上升为人类认知主体中等同于 其他认知主体的一员。
真理的客观实在性,常常被人误解为只有客观的物质世界才是真的。其实,被置于 对象位置上的主体因素,或主体与客体之间所构成的价值事实,都是认知的客体,由此而获 得的正确认识也具有真理的客观实在性。
(二)真理的一元性。
真理的一元性是指,不同的认知主体在面对同一认知客体的同一层面时,尽管可以 产生不同的认知,形成这样那样的意见,但是,同一认知客体的同一层面只能是惟一者,只 有符合这惟一者的认知,才是真理,其他的认知,则是谬误。
(三)真理的相对性。
任何认知客体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存在的,因而,真理作为对某一认知客体的认知 成果,也只能在该认知客体所处的条件下保持其真理性,而一旦离开这些条件,真理就可能 转化为谬误。任何真理,只能是相对于该真理所反映的认知客体所处的条件,保持其真理性 ,此即真理的相对性。
认知客体所处的条件,乃是相当复杂的关联网。对于某一客体的某种认知,认知主 体只能站在某种角度,在与该客体相关的所有条件中,选择某些条件而忽略另一些条件。认 知主体的这种选择性,是从一定的认知范式出发,将认知客体置于一定的参照系中。这样, 同一认知客体在不同的认知范式中,在不同的参照系中,就会呈现出不同的侧面,认识不同 的侧面即形成不同的真理。可见,某一真理并不是相对于该真理所反映的认知客体所处的所 有条件而存在,而只是相对于该真理所反映的认知客体所处的某些条件而存在。
没有必要谈论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因为,这些观念常常在知识霸权的作用走 向独断论和教条主义,压制不同的意见,压制对真理的探索。
(四)真理的有限性。
从认知的广度上来讲,不是所有的自在之物都已成为认知的对象,在人的认知领域 以外,尚存在着无限的自在物;同一认知对象,也不是将其所有的一切特性都展现在人的认 知领域之中,只能是展现其部分特性。就认知的深度来说,对同一认知对象的某一层面,也 只能是作一定程度的认知,而不可能穷尽该层面的所有内涵。尽管人类的认知是一个无限发 展的过程,但在每一个时间点上,人类的认知成果毕竟是有限的。探索真理是一个无限的过 程,任何探索者都不可能站在真理的终点上。任何真理单元都只能是整个客观世界的某对象 的某一侧面的认知。即使把真理单元全部积加在一起,也只能是对客观世界的局部认知。
(五)真理的片断性。
真理不可能浑然一体存在着,出于学习及运用的便利,真理被划分为一个一个的单 元,真理单元便以片断的存在着。人们在学习和运用的过程中,自然就不可避免地将真 理单元同它适用的条件割裂开,将真理单元同该单元所在的真理体系割裂开。我们要通过对 真理体系的不断建构,来克服真理的片断性。
(六)真理的抽象性。
我们在面对个别事物时,通过抽象思维将某些特性从该事物中抽取出来,并以真理 的形态存在着;当我们面对同类事物时也是运用抽象思维把同类事物的共性抽取出来,并以 真理的形态存在着。这就使真理具有了抽象性。许多思想家忘记了这个抽象的过程,而 认为客观上存在着独立于万象万物之外的原理、规律 存在着,柏拉图的“理念”,朱熹的“理”便是如此。他们将这种原理和规律,当作万象万 物产生的根本,并且认为,这种最高的原理和规律赋予万象万物某些特性。
(七)真理的隔离性。〖HT〗
真理形成之后,是以理论的形态、以语言为载体而独立存在着,脱离了真理所赖以 产 生的客观原型。真理以相对稳定、甚至是僵化的方式存在着,而客观世界却处在不断的变化 当中。真理不变,而这种真理所赖以产生的客观原型变了,那么,这种真理便会渐渐失去真 理性,不能与客观原型相符合了。
(八)真理表达方式的多样性。
真理作为对客观事物的认知成果,并不等于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借助一定的语言符 号和理论形式而存在。同一真理,可以由不同的语言符号和理论形式表达出来。这就在真理 的存在形态上产生了歧异,容易导致传达上的失真和理解上的失误。许多情况下,人们的是 非之争,其实便是表达形式的多样化引起的。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和统一化,有利于减少误解 。
在对真理的种种特性分析中,我们已看到,真理转化为谬误的可能性普遍地存在着 。
二〓真理与谬误
知识包含着真理与谬误。任何一个知识单元,只能是属于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全为 真理,全为谬误,或为真理与谬误的结合体。总的说来,自然科学知识单元,属 于第一种情况的占绝大多数;社会科学知识单元,属于第三种情况的占大多数。单纯为谬 误的知识单元绝少存在,谬误常常寄附于真理之上,同真理结合在一起,才能蒙蔽人。
维护谬误长期存在,推动真理向谬误转化的因素有以下多种:
第一,权威的作用。神学权威、学术权威、政治权威利用权力强迫人们接受谬误,并以 权力维护谬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向这些谬误发出挑战的人士,惨遭权威的迫害。中国 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正朝夕者视北辰,正嫌疑者视圣人。圣人之所以命,天下以为正。 ”(《春秋繁露·实性》)如果圣人所传之道中有谬误,那么,按这种思维模式的要求,人 们也只能是维护这些谬误。董仲舒主张独尊儒学时,将学术权威、政治权威和神学权威相 结合。教条主义将权威人物的言论作为真理的惟一根据,在论证某一观点是否正确时,不是 以客观事实来验证,而是去引用某位权威人物的相关话语,并且仅仅以此去论证该观点的正确性。
第二,某利益集团通过宣传机构或社会舆论宣传谬误。谬误反复出现,人们习以为常, 便会信以为真,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谬误重复千遍就会变成“真理”。
第三,利益的驱动。人们选择了某种谬误,或许是这种谬误能给他们带来现实的利益; 人们放弃某种观点,或许是因为放弃这种观点可以避免利益的丧失。在某一宗派集团中,由 于共同利益的需要,他们就会共同维护某种谬误。
第四,群体的感染力。社会生活、集体生活、特别是宗教生活,营造了一定的氛围,培 养了人们相互信任甚至是盲从大流的心理,谬误很容易在这样的气氛中互相传染。
第五,保守的势力。当某种谬误成为群体的信念和共识时,这种共识仿佛成了群体的象 征,仿佛代表了群体的利益。于是,在该群体中就会滋生出一种保守的势力,共同守护着这 种谬误。
第六,认知干挠的存在。谬误形成以后,往往是同认知主体的认知干扰相结合而存 在着的,于是,谬误就不断地得到认知干扰的支持。
第七,社会的复杂性。社会科学的认知对象处于一种复杂的关联网中,在每一层关 系上都呈现出一种不同的状态。对同一社会现象的不同层面的认识,往往形成几种不同甚至 对立的观点,当人们各执一词,自以为是时,即产生谬误。
第八,价值的误导。在社会认识中,人既作为认知主体,又作为价值主体,二者纠 缠在一起,于是,认知便遭到了价值的扭曲。人们很难超越自己所处的社会角色(诸如个性 角色、性别角色、家庭角色、阶层角色、阶级角色、民族角色、国家角色、时代角色等), 站到客观的立场上去,很容易在认知的过程中,把主观的各种因素带入其中,便形成谬误。 个人或集团的利益介入到真理的探索中,凡是符合个人或集团利益的东西,就捧为真理;凡 是不符合个人或集团利益的东西,就被斥为谬误。
真理向谬误的转化,分别有以下几种情况,简述如下:
(一)真理的时间误置。
某一真理单元,是对应于某一特定的认识对象。真理以理论的形式存在着,保持着稳 定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特定的认识对象产生了变化,或者认识对象所处的条件 发生了变化。在此情况下,我们继续用原先形成的真理来表达已改变了的对象,则必然有不 相符合的部分,于是,谬误出现了。
(二)真理的空间误置。
假设甲与乙是同类事物,然而甲、乙分别存在于不同的空间中,存在于不同的背景中。当 我们形成关于甲的真理,并将这种真理强加给乙,此真理必然同乙事物有不相符合的部分, 于是,谬误产生了。自然科学的真理,在这一空间条件下形成的真理,可以移置到另一空间 条件下,仍然保持其真理性,只要认知的客体是同类。因为,自然科学的认知对象,同类的 存在物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其基本属性是相同的。但是,社会科学则截然不同,各 个地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社会条件极不相同,我们对某一空间条件下的某一事物形成 了真理认识,当我们把这一真理照搬到另一空间条件下的同类事物上,便产生了谬误。
(三)真理的层面误置。
我们将关于客观对象的某一侧面的真理夸大,用这一真理片断作为对该认知对象的 全面的认知;或者,把关于客观对象的某一层面的真理,误置于该客观对象的另一层面上, 作为对另一层面的认识,这样便产生谬误。
(四)真理的领域误置。
认知客体存在于某一领域中,对该认知客体形成的真理,只能在这一领域中保持其 真理性。离开这一领域,将真理误置到另一领域,该真理便转化为谬误。例如,在自然领域 中形成一系列正确的研究方法,如果将这些方法误置在社会领域中,就会产生谬误。
(五)认知主体和认知准备产生了变化。
依托原来的认知准备所形成的真理,就不能同已经变化了的认知主体相适应。认知 范式改变了,在原来的认知范式中形成的真理,在新的认知范式中就可能会变成谬误。
(六)参照系的变化。
真理的相对性已表明,某种真理是在一定的参照系中才成立的,如果该参照系产生 了变化,那么,在新的参照系中,原先的真理就变为谬误。
(七)表达方式的变化。
真理借助一定的表达方式而存在着。我们须看到,在不同的语言体系、在不同的理 论体系中,表达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真理的传播,必然是从一种语言体系传向另一种语 言体系,从一种理论体系传向另一种理论体系。在传播中就必然会出现偏差,原先是真理的 东西,传到另一语言体系,传到另一理论体系中,由另外的语言体系或理论体系中的概念表 达出来,就变成了谬误,例如,中国哲学中的炁,如果传到西方哲学中,表达为物质微粒, 则变成了谬误。
真理存在的惟一根据,便是真理所指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并且,真理的内容与客 观存在相符合。“与客观存在相符合”,这便是检验某一知识单元是否为真理的惟一标准。
检验某一知识单元是否为真理,不能仅仅朝着证明其为真理的方向展开,而是同时朝着“是 ”或“ 非”两个方向展开,即既要做证实的工作,又要做证伪的工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基本方式 。逻辑证明不能单独运用,而是要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逻辑证明的前提和结果都有待于实 践确定。远离现实,远离生活,单纯地进行逻辑证明,很容易走向循环论证和繁琐 ,陷入语言的牢房。
三〓知识的缺陷
知识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手段。对知识的反思,目的是为了推进知识体系的完善,而 不是取消知识,反对科学。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吸收发达国家的知识和进行知识创新的 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知识体系中所存在着的种种不良现象,找出相应的办法来加以克服,少 走弯路。本节拟从以下方面展开论证:
(一)知识具有片面性、矛盾性、相对性诸特征。
客观事物是无限的,每一客观事物的内涵也是无限的,但是,由于人的认知能力的 有限性,知识只能是关于某些客观事物的某些方面的认知,此即知识的片面性。客观万物本 身就存在着各种矛盾,相应地,知识的内容有时是互相矛盾的,但却同是真理,此即知识的 矛盾性。例如,“弱肉强食”和“扶助贫弱”均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知识,都是将认知 客体置于一定的认知参照系中,置于一定的认知主体之前而形成的,因而具有相对性。
(二)知识的商品化、破碎化、实用化。
现代工商文明的高度发展,产生一种选择和过滤的作用。凡是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 ,就受到重视,凡是不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便遭到冷遇。大量优秀的有利于人类的知识, 因不具有直接商业价值而逐渐流失。许多人文知识,被迫放弃自己的本质特征与使命,迎合 大众的消费胃口,才能在商业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实用主义思潮在全球的泛滥,使得具有功利价值的知识迅速膨胀,而具有审美价值 、伦理价值、宗教价值的知识则受到大规模的驱逐。人们甚至只注重那些给个人或集团带来 短期效益的知识,具有社会的功利价值和长远的功利价值的知识也被忽视了。教育的目的被 缩小为知识的灌输和技能的培养,放弃了全面提高人的素质的责任,放弃了培养社会精英的 目标。在许多人看来,某种知识是否值得学,就看这种知识对自己是否直接有效。
计算机的广泛运用,辞书的大量编纂,信息库的建立,把知识分解为一条一条的信 息,知识的完整性及内在结构被破坏了,知识变成了一堆堆碎片,让人们通过索引来随意地 抽取。这里隐藏着一个危险:每个知识单元被判定有单独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但是,这些知 识单元的积加而组成的知识系统则不一定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这或许就是人们在运用知识 时顾此失彼的原因。
(三)知识价值的混乱。
知识从总体上对人类具有正面价值,知识的进步,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 神生活,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种种舒适和便利,帮助人们明智而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提高 了人的活动能力。知识从总体上对人类也具有负面的作用,人类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和人类 生存的高度复杂和繁重便是知识运用不当的结果,具体的某项知识,具有工具性价值,它 可以帮助人有效地完成某项工作或事务。由 于人的素质和动机各不相同,使得知识的工具价值产生分化:动机正当者,运用此项知识, 就会产生正面价值,产生有利于人类的结果;动机邪恶者,运用此项知识,就会产生负面价 值,形成有害于人的结果。某些知识总是同人的邪恶动机相联系,负面价值为其主要的价值 取向,例如关于毒品生产的知识,关于盗窃技巧的知识、关于如何行骗的知识,等等。
知识本身无法解决价值混乱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知识中的负面价值,就必 须建立和完善人类价值体系,这种价值体系必须是在人类生活中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而不是 仅仅以知识的形态存在着。
(四)知识的滥用对心灵的侵蚀。
庄子借一个拒绝使用更为先进的灌溉工具的人之口,表明他对知识的负面价值的深 刻反思:“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 ,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庄子·天地》 )庄子认识到,知识的恶性膨胀导致人的心灵处于“纯白不备”和“神生不定”的状态。如 果不是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而只是让理智单独发展,那么,人的心灵的美好的一面就会渐 渐萎缩。人们只根据理智的原则行事,只衡量对自己的利害得失。非常极端的现象,便是站 在岸边向落水者家属讨价还价。道德的冲动被理智的分析压制下去,良心的萌芽被衡量利害 之剑斩杀了。然而理智终是偏于一隅的,聪明反被聪明误,人们在演绎着一幕幕螳螂捕蝉黄 雀在后的悲剧。针对此种现象,董仲舒提出了“必仁且智“的主张,劝告人们不要落入唯智 主义的泥坑。丰富的知识在满足人的种种需要时,也煽动了人的欲望之火。
知识的膨胀歪曲了文化艺术的本质。现代诗成了令人费解的智力游戏,对制作技术 的炫耀充斥着好莱坞电影,对艺术作品的纯理智的解释,放逐了艺术作品中丰富的感受和情 感。
知识的发展,在摧毁了迷信的同时,也以“解构”之力瓦解崇高信仰和理想的坚 实基础。对此,康德呼吁,必须限制知识,以便给信仰留地盘。
经过计算机处理、筛选过的知识,是已破碎了的知识。这种知识输入到人的头脑中,将人 脑变成电脑,把人脑变成的单纯思维工具,人的灵性与德性丧失了。
(五)知识的应用不当对人类生活的负面影响。
科学技术为人类营造了一个非自然生存环境。婴儿一诞生,便落在这种非自然环境 的控制之下、包围之中。现代人类已不能天然地适应自然环境,虽说人类的某些能力得到强 化,但人类的体质和某些能力已在严重退化。
人类的生活随着知识的丰富而日益复杂化,知识培养了人的许多新的特质和需要, 使人类远离了自然、纯朴、简单的生活状态。
科学技术营建了个人生活的小空间,在这小空间里,有花样繁多的享受对象,有千 奇百怪的享受方式,人类的共同财富被个人生活小空间分割为私有。与此同时,人类生存的 大空间则日益恶化。空气变成有毒气体,阳光带来有危害的紫外线辐射、河流散发出腐臭的 气味,美丽的森林和草原变成了荒漠……。假若科学技术的不当运用导致人类在 核战争或在被破坏的生存环境中灭亡,那么,仅就这一点而论,科学技术无论对人类的贡献 有多大,其负面价值已超过正面价值。
(六)知识霸权的建立。
任何知识体系的发明者和倡导者都善于将该知识体系吹捧为绝对真理。该知识体系 的发明者和倡导者如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便将这种权力赋予该知识体系,从而形成 知识霸权。如果有人将某一知识体系作为谋生的手段,他们便毫不犹豫地拚命维护该知识 体系的知识霸权。中国的儒学、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都曾建立过知识霸权。知识霸权 维 护着该知识体系的稳定性,以致于成为僵化的教条。现代科学技术也建立了知识霸权,而且 这种知识霸权得到了资产阶级强有力的支持。知识霸权压制着对于科学技术的反思,尽量让 大家忘却科学技术的负面价值,使 得科技妄想症大为流行。他们妄想科技万能,可以解决人类的一切问题;妄想仅仅用科技给 人类创造美好的未来,甚至妄想人类移居其他星球。
四〓证伪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面对任何一个命题,无论这一命题的发明者多么伟大,无论这一命 题被吹捧得多么神圣,我们只能将这一命题作为一种可供参考的意见,而不能把它认定为真 理。我可以去学习大量的知识,但我应该清楚,这些知识包含着大量的谬误,如何在知识中 区分出真理和谬误,最终还得靠我自己。人人都应该拥有证伪的权利。对证伪的权利的剥夺 ,是封建文化专制的恶劣手法。以封建专制之利刃,砍掉每个人自己脖子上的脑袋,换上由 封建政府批量生产出来的有着同样型号、装着同样内容的脑袋。王阳明早已论述人人有证伪 的权利:“夫学贵得之于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 未 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 (《传习录中》)当然,“心”不能作为真理的最终根据,只有客观实在才能作为真理的标 准。
证伪的步骤:
第一步:面对任何理论命题时,先采取存疑的态度,对它既不判定为真,亦不判定为假 。
第二步:返回到与此理论命题相应的客观实际本身,考察客观实际是否已发生了变化, 考察此理论命题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
第三步:考察该理论命题是否符合逻辑,考察该理论命题在交流过程中是否出现失真的 现象。
第四步:将该理论命题运用于实践中,考察该理论命题是否产生预期的效果。
第五步:如果确认该理论命题符合客观实际、符合逻辑、产生预期和效果,就可以说, 该理论命题是真理,否则,便可能是谬误。即使我已证明它为真理,但我不能确保它绝对无 误,因此,我仍然要把证伪的权利留给他人。
六〓是非之争
对同一问题,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观点,每个人都坚信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对方的观点是 错的,于是发生了无休止的争论。
对同一问题之所以有不同的观点,其原因有如下几方面:第一,由认知准备的不同而引 起。不同的认知主体的认知准备不同,当他们面对同一认知客体时,产生不同的认知。第二 ,由认知干扰的不同而引起。不同的认知干扰,会把对同一认知客体的认知引向不同的方向 。第三,由认知参照系的不同而引起。任何一个认知客体都是处在无数的参照系中,不同认 知主体选择不同的参照系,便会有不同的认知成果。第四,由认知客体的层面的不同而引起 。认知客体的属性是多层面的,认知主体对于认知客体不同层面的认知,必然产生不同的 认知成果。但人们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常常把对认知客体的某一层面的认识当作对认知客体 整体的认知。第五,由同类认知客体中的具体认知对象的不同而引起。在同类认知客体中, 不同的客体既有共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当不同的认知主体认识到同类客体中的具体 对象的特殊性时,便产生不同的观点。第六,由不同的表达方式而引起。不同的认知主体以 不同的表达方式来表达同一内容时,在交流中产生误解。
消除是非的方法有两类,一是统一法,二是兼容法。统一法就是在不同的认知主体之间 ,通过交流造成认知准备的同一,面对同一认知客体的同一层面,选择同一的参照系,采用 同一的表达方式。统一法被广泛运用于自然科学中。在自然科学中,出于认识自然规律以便 利用自然规律的共同需要,人们的认知准备很容易统一。物质客体作为认知客体有较高的确 定性,可采用相同的认知工具,可使参照系趋向同一。自然科学的术语,在各种语言体系中 ,在各种理论中具有相同的内涵。然而,在社会科学中不存在这几方面的便利,故统一法难 于得到有效的运用。
庄子在消除是非之争时,提倡运用兼容法。他说:“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 、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庄子· 齐物论》),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别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常常就是偏执于一隅。应放 弃这种偏执,站在更高的角度上,心若明镜,照见万象万物。大道也许包容了自己的“是” ,也包容了他人的“非”,这样,是非之界限就泯除了。如果一味偏执已见,排斥他人的意 见,就会损害大道的完整性:“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庄子·齐物论》)这里 隐含着这样的意义:在一定层次上的此是彼非或彼是此非,若置于更高的层次上,就可能同 为真理,这是兼容法的第一层意思。兼容法的第二意思是,站到事物本身去,以事物的本身 为圆心,环视事物的方方面面,就会看到,不同的观点,原来就是表示了该事物的不同方面 。这些不同的观点都是合理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对该事物的完整认识:“彼亦一是非,此亦 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 应无穷。”(《庄子·齐物论》)
在社会科学中,认知客体是社会客体、精神客体,这些客体处于复杂而广泛的联系 之中,有很多不同的层面。处于社会中的不同的认知主体,所持认知准备各有很大的不同, 难于统一。人们在认识同一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时,往往选用不同的参照系。因而,在社会 科学中必然存在着大量的争论,统一这些不同的观点,通常是使用兼容法。
七〓认知主体的膨胀
认知主体是心灵主体的组成部分,这一部分应在心灵主体中有一个恰当的位置。在 古代社会,认知主体并未出现急剧膨胀的现象,体证主体在心灵主体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从而维护着人的健全的心灵生命。
自从人类进入工商业社会之后,工商业的发展需要认知主体的发展。笛卡尔的“我 思故我在”,已把认知主体作为人的生命的主体。特别到了信息化的时代,认知主体发展到 了恶性膨胀的地步。
认知主体膨胀的最大危害,便是压缩了体证主体。体证主体的消退,使许多人成了 会思考的机器,失去了人的灵性,同时,整个世界亦失去了滋养心灵的灵妙,变成一堆认知 客体。人的心灵生命在认知主体的侵夺下日益变态,高尚的文学艺术已不能在人的心灵中引 起共鸣。人的心灵仿佛只是能感受到强烈刺激的感受器。
认知主体的膨胀带动了行为主体的膨胀,带动了欲望的膨胀,使人类进入了人欲横流的 时代。恶欲的膨胀,使人类陷入来自自身的因素的压迫与束缚之中。需要再一次的人类解放 ,把人们从自身的恶欲的压迫之下解放出来。
认知主体的膨胀加剧了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客观世界完全变为人的欲望对象和认知客体 ,客观世界下坠为人的工具,这种下坠对人类绝不是福音,因为,客观世界是每一个生命主 体的生存根基。
八〓先秦学风
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文化环境最好的时代。在这种良好的文化环 境中,产生了许多杰出的思想家,并形成了良好的学风。粗略论之,有以下几点:
(一)强烈的忧患意识:学者们普遍抱着拯救人民的热忱,正像孟子所讲的那样, 如果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就要用“道”来拯救他们。战乱与动荡,把学者抛入到平 民百姓所处的痛苦深渊,让他们体验到了颠沛、贫困、绝望、死亡,学者的命运同 百姓的命运紧紧相连,从而培养了学者的忧患意识。
(二)积极创新的精神:他们一方面继承祖先流传下来的文明成果,另一方面又敢于 大胆创新,于是才出现百家争鸣的景象。孔子提倡:“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论语·为政》)通过学习来继承前人的文化成果,通过思考进行新的探索。孔子主张:“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把主观臆测、刚愎武断、拘泥固执、自以为是四个方面,作为 探索真理的四大障碍,力主排除。
(三)富于批判精神:孔子、孟子出于对人民的关切,有从政的热忱,但由于他们对现 实社会、政治集团持批判的态度,终不能见容于当政者。他们宁可走在刀刃之上,也不向权 势者低头献媚。
(四)保持人格的独立:一个学者,若要迎合世俗的需要以获得大众的掌声,或者, 迎合权势者的需要以分得一杯残羹,都会使自己的人格沦丧。孟子曰:“贫贱不能移,富贵 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是学者的人格标准。
九〓封建学者的病态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在封建文化专制的控制之下,学者们虽然以儒学为宗,但完全丧失 了良好的先秦学风,呈现以下的病态:
第一,冷漠:科举制使学者普遍走上仕途,脱离下层人民,进入社会上层,为腐败的政 治集团所同化。学者们丧失了以“道”拯救人民的宏愿,丧失了追求真理和义理的立场 ,变得麻木不仁,像一只书虫,终日在书堆里漫无目的地爬行着。
第二,泥古:前人的文化成果成了病态的封建学者的包袱,成了压在他们心灵上的巨石 ,窒息了他们的创造精神。传、注、笺、疏证、训诂等经学方式,就像把同一团泥捏成不同 的形状一样,对古人的某句话作出许多种解释,其实这些解释都是大同小异。仿佛真理只能 来自经典著作,从来也不敢在经典之外去探索真理。
第三,奴性:封建文化专制之剑,砍掉了富于批判精神的脑袋,只剩下一群温顺的走狗 式学者。这些走狗式学者,背靠着封建主子,不停地向异已者狂吠。这些走狗,已经没有了 可供出卖的灵魂,只能靠出卖知识来邀功请赏。奴性十足的学者,他们的脑袋仿佛是垃圾 桶,只会接受,不会怀疑,不敢批判。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后 ,除了封建主子之外,又出现了帝国主义主子。一些学者跪倒在帝国主义主子面前 ,成了地道的洋奴式学者。洋奴式学者不加分别地吹捧西洋文化,甚至用西洋文化的糟粕来 毒害中国人民,煽动中国人民背离自己的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虚伪:前人留下的经典,是杰出的思想家生命活动的结晶。这些经典对于封建学 者来说,是一堆载负着知识的外壳。他们对这些经典详加注释、理解、背诵,这些经典的意 义进入了他们的脑子里,而没有进入到他们的心灵里,学者们没有通过学习经典而完成人格 的改造。科举考试也仅仅能从卷面上评定学习者的经典知识和文采,而不能对学习者的品行 作出评判。学习中国古代经典的主要方法是体证,而学习者们却主要是采取了认知的方法。 以上的学习方法和考试方式,只能培养伪君子,培养伪道式学者。
第五,政治化:中国古代学者缺乏独立的物质生活基础,只能投靠政治权利集团,以谋 生计。战国时期就出现游士、养士、门人食客。唐以后的科举制度,为学者提供了惟一 的出路,这就是“学而优则仕”。于是,学术沦为政治的附属,学术文化中充满了大量 的政治滥调,使丰富的人生抽象为枯燥的政治。学者亦沦落为政治走狗,成为政治权利集团 的应声虫。他们的使命便是为现实政治中的一切现象辩护,主动交出了批判的权利, 向权贵们献媚讨赏。少数不肯做政治走狗的学者,终成封建专制的刀下冤魂。汉代经 学,被立为官学。解经,也就是把经典同现实政治联系起来,作为论证现实政治合理性 的工具。经典的高尚灵魂,被走狗式学者倒卖给政客,成为政客手中的玩物。
第六,空疏:中国古代经典,只能用体证的方式来学习,才能使经典所载负的义理内 化于自己的生命中,这是朱子所倡导的“心到”之法。然而,许多学者用认知的方式来 学习,经典的内涵以知识的形态传入学者的大脑中,成为空疏无用的东西。学者们 也没有以经学的义理为指导,面对现实社会,而是在各种经典与繁多的注文释义中兜圈 子,正像韩愈所指出的那样:“凡所辛苦而仅有之者,皆符于空言,而不适于实用。又 重以自废,是故学成而 道益穷,年老而智益困。”(《答窦秀才书》,《韩愈集》卷十五)远离现实社会的经学知 识,不可能有济世之用。
第七,烦琐:面对同一条经文,若用体证的方式学习,则把握其义理足矣,而若用认知 的方式学习,则产生许多种解释。不同的人依据不同的材料对同一条经文便会有不同的解释 , 如此代代积累,焉能不烦琐?经学的烦琐,是由注经的多方面的阐释而产生的。《汉书·艺 文志》言其弊:“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 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字。”
第八,经学思维:经学思维是指,学者将自己的思维完全纳入经学预先设置的轨道 ,奉经学思想为绝对真理,排斥不同于经学的真理。经典被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学 者在思考任何问题时都必须引经据典,到经典著作中去寻找理论依据,而不是考察现实情况 ,到现实中去寻找根据。经学思维是封建文化专制的产物,经学思维可以有效地禁锢人的头 脑,使人完全丧失分析批判的能力,成为顺民。经学思维,阻碍了中国思想文化的创新和多 方面发展,窒息了民族的创造力。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中华义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