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仁 爱
日期:2021-07-10
查看次数:302
T 浏览字号
第一节 仁 爱
一 生生是宇宙的生命精神
《周易·复卦·彖传》中有“复见天地之心”之说。复卦有一阳爻出现,意味着 万物萌生,显透着生生之意。朱子称:“此天命流行之初,造化发育之始,天地生生不已之 心于是而可见也,若其静而未发,则此心之体虽无所不在,然却有未发见处。此程子所以以 ‘动之端’为天地之心,亦举用以该其体尔。”(《朱子语类》卷七十一)“天地之心”并不 是讲天地中有一个实体的“心”,而是讲天地流行变化所显透出来的生命精神,是天地之大 德:“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
天地间存在着生生之生命精神,万物才得以化生,造就大千世界。生生之精神, 赋予万物,内在于万物之中,成为万物生长之推动力量。朱熹说:“天下之物,至微至细者 ,亦皆有心,只是有无知觉处尔。且如一草一木,向阳处便生,向阴处便憔悴,他有个好恶 在里。至大而天地,生出许多万物,运转流通,不停一息,四时昼夜,恰似有个物事积踏恁 地去。”(《朱子语类》卷四)例如,对于植物而言,便是将生生之精神凝结在种子里,谢 良佐曰:“今人身体麻痹,不知痛痒,谓之不仁。桃杏之核可种而生者,谓之桃仁,杏仁, 有生之意,推之而仁可见矣。”(《上蔡语录》)宇宙间存在着生生的生命精神,方使得 宇宙充满生机,若宇宙丧失生生之精神,那么,宇宙将归于死寂。
二〓生生义理下贯于人而成为仁之品性
宇宙生生之理下贯于人,形成心灵生命中的“仁”之品性:“仁者,天地生物之 心,而人物之所得以为心。”(《朱子语类》九五)又,“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 ,因各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公孙丑上》,《孟子集 注》卷三)
老子所说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道德经》第 五章),这是不是天地生生之理的反题呢?这里的不仁,表示的不是天地没有生生之理,而 表示的是,天地的生生之理的一种特质:即无所偏私,不加干涉,顺应万物自然生长,自由 运化。
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老子》第十八章)老子绝无反对道德之倾向 ,只不过是对社会的混乱异化现象痛加批评。此处所讲的仁义,显然是指各种假仁假义。老 子并不反对真正的仁义,而是反对丧失元道根基的假仁假义。老子主张,回到元道上,以元 道作为人们的伦理品质的最终根基。他又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十九章 ),所抛弃的是假仁假义,而孝慈也就是真正的仁。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应该明白内在于人 的“仁”,其最终来源,乃是蕴含生生之义理的元道。
三〓仁与爱之区别和联系
(一)仁为体,爱为用。
仁是爱的根本,爱是仁的发用:“只是一个心,便自具了仁之体用。喜怒哀乐未发 处是体,发于恻隐处便却是情”(《朱子语类》卷六》)“以仁为爱体,爱为仁用”(《论 语或问》卷四)。
“仁”作为真我本质,要通过“觉”的作用而在心灵生命中显发为“爱”。而这种“觉”, 乃是心的作用,是生命主体的意识。仁是内涵,借“心”之“觉”而显发。如果没有“觉” ,就没有心灵上的不忍与恻隐,“仁”就无法显现,就变成“麻木不仁”。同情是“仁”之 精神之具体表现:“君子之心,有与天地同情者,有与禽鱼鸟木同情者,有与女子小人同情 者……悉得其情,而皆有以裁用之,大以体天地之化,微以备禽鱼草木之几。”(王夫之《 诗广传》)通过“觉”,才能使自己的心灵生命同外物、他人的生命精神互相感通。“觉” 还表现为人的主观努力,“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为仁由 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但不可将仁等同于觉,朱子说:“仁固有知觉,唤知 觉做仁却不得。”(《朱子语类》卷六)
当“爱”之情表现为外部行为时,则需借助“智”:“何谓之智?先言而后当。凡人 欲舍行为,皆以其智,先规而后为之。”(《春秋繁露·必仁且智》)又,“仁而不智,则爱 而不别也;智也不仁,则知而不为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二)仁是未发,爱是已发。
朱子云:“盖孟子所谓性善者,以其本体言之,仁义礼智之未发者是也。所谓可以为善者 ,以其用处言之,四端之情发而中节者是也。盖性之与情虽有未发已发之不同,然其所谓善 者,则血脉贯通,初未尝有不同也。”(《答胡伯逢四》,《朱文公文集》四十六)一个人的 道德品质,并不是只有在道德行为发生时才存在。当道德行为未发生时,优良的道德品质即 以“未发”的状态存着;当道德行为正在发生时,优良的道德品质即以“已发”的状态存着 。
(三)仁是性,爱是情。
程颐说:“爱自是情,仁自是性,岂可专以爱为仁?”(《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建立在 仁之品质之上的爱,是奉献式的真正的伦理之爱。爱若失去“仁”之根基,就只能是一种飘 浮不定的情绪。由外物的功利性或某种审美性,也可以引发主体的爱,或者主体的本能需要 也可能由此而产生出对于对象的爱,这种爱乃是索取式的爱,并不是真正的符合伦理的爱。 这种爱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短暂的,这种爱会随外物的功利性或审美性的消失而消失,或 者是随着主体的本能需要的满足而消失。
仁作为爱的根基,存在于爱显现之前,有此根基,爱才有不竭之源泉,若长河源源 流长。朱子云“盖仁之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发而此体已具,情之既发 而其用不穷。”(《朱文公文集》六十七,《仁说》),这样的爱才是永恒的、无条件的。 仁与爱是相统一的,若割裂仁与爱之间关系,则仁就成为空洞恍惚的东西,难于把 握,难于落实于现实人生中。朱子云:“盖专务说仁,而于操存涵泳之功不免有所忽略。故 无复优柔厌饫之味,克己复礼之实,不但其蔽也愚而已,而又一向离了爱字,悬空揣摸,既 无真实见处,故其为说恍惚惊怪,弊病百端,殆反不若全不知有仁字而只作爱字看却之为愈 也。”(《答张敬夫十六》,《朱文公文集》三十一)如果割裂了仁与爱之关系,或者以爱来 取代仁,则爱就成为一种飘忽的情绪,流为索取式的爱。以仁为根基的爱,在面对 不幸的人或物时,就表现为恻隐之心。“譬之仁,发出来便是恻隐之心,便是显诸仁。仁便 是藏之用,仁便藏在恻隐之心里面,仁便是那骨子。到得成就得数件事了,一件事上自是一 个仁。”(《朱子语类》卷七四)此种恻隐之心,是有仁爱之心的人,不加思虑,不加引诱, 自然而然发用的。孟子举例说:“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 ,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 而然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若是自己的错误行为造成了他 人和他物的痛苦,此时仁爱之心显现,便产生惭愧、内疚。
故奉献式的爱与索取式的爱的区别,就在于有无“仁”之基础,有无恻隐之心、愧 疚之意。
四〓仁爱的践行层次
第一层次:仁爱品质。形成内在于己的仁爱品质,此是道德行为的发端之处。
第二层次:自重自爱。
扬雄说:“人必其自爱也,然后人爱诸;人必其自敬也,然后人敬诸。自爱,仁之至也 ;自敬,礼之至也。未有不自爱敬,而人爱敬之者也。”(《法言·君子》)
第三层次:由近及远。
“仁”向外产生“润物”的作用,根源是在内的,方向是指向外的。董仲舒说:“仁 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春秋繁露·仁义 法》)爱之发用,由近至远,必依一定理路,此理路便是血缘或地缘。朱熹在《论语集注》 中说:“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 亲,故曰: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这决不意味着,仁爱到此为止,把其他人都排斥在 仁爱的对象之外。孔子是把爱亲作为仁爱扩大的基础,他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 已。”(《论语·雍也》)孔孟并不是叫人们完全停留在爱亲上,如果仁爱被限定于此,就 摧折了仁爱。仁爱的本质就决定了仁爱必然要得到无限的扩大,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 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这就是“善推其所为。”(《孟子·梁惠王 》)最终达到的境界是:“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 ,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若将仁爱停留于血缘或地缘亲情上,则又会陷入小 集体的自私当中。故又有“忠恕”之道,将此爱心推向全人类。墨子的兼爱之论:“ 视 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 ,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墨子·兼爱中》)可是,这种崇高的理 想在中国的血缘宗族社会中,是很难行得通的。在封建等级制度的束缚之下,要不同等级的 人相 敬相爱,是非常困难的。一个人若缺乏仁的品质、自爱、爱亲,而直接表现为爱他人,这种 爱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由功利原因引起的索取式的爱。若缺少仁的品质、自爱、爱亲这三 个环节,这就像建造高楼大厦时不先盖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就直接去盖第四层一样。 《孝经》说:“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第四层次:万物一体。
将仁爱之心推向宇宙万象万物,达到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天地与我并生, 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 ,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人心与天地同体, 故上下与天地同流。”(《传习录下》)臻至此境界,仁之品性便得以毫无阻碍地发用:“ 心学纯明而有以全其万物一体之仁,故其精神流贯,志气通达,而无有乎人己之分,物我之 间。”(《传习录中》),于是,主体的生命精神便同万象万物的生命精神相交融。
五〓仁爱论的运用问题
如果撇开人的内在品格来谈论道德,将伦理视为调整个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 ,忽视“仁”的本体如何涵养的问题,也没有解决“仁”的本体如何通过“心”之觉而成为 “爱”之情的问题,即在没有走第一走和第二步的时候,就突然走出了第三步:通过“智” 来建立人的伦理行为。于是,行为规范就成了空中阁楼。人们普遍知道正确的伦理行为规范 是什么,也常常根据这些规范法指责别人。然而,却没有人在无利益驱动的条件下真正地按 这些伦理规范去做。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仁”之品质的涵养,乃是伦理学体系的基石 ,若无此基石,整个伦理学体系则将丧失根基。
“仁爱”可以安顿每个人的心灵生命,若无“仁爱”,众生的心灵生命便失去安顿 之所。心理学家认识到,婴儿在有母爱的关怀之下才能健康成长,缺乏母爱的婴儿很容易死 亡。人在成长过程中,得不到爱的关怀,心灵生命就容易变态,形成犯罪人格。当代社会犯 罪率普遍上升,便是由于仁爱之道的沦丧。
“仁爱”导致社会的和谐,导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则人己不隔,万物一体,慈悯生心, 即为求仁之近路。”(康有为:《孟子微》卷一,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3页。)
恩格斯指出:“费尔巴哈主张靠‘爱’来实现人类的解放,而不主张用经济上改革生 产的办法来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一句话,它沉溺在令人厌恶的美文学和泛爱的空谈中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14页。)这里指出了“仁爱”在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 中,不能作 为一种手段加以运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博爱”的虚伪性,这种批评正好 说明了资产 阶级不能真正地实现“博爱”,剥削阶级以仁爱为幌子,掩盖其剥削的罪恶,麻痹人民的斗 争意志。许多人误解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种精神,把“仁爱”、“博爱”当作地主、资 产阶级的专 利品加以抛弃。在新中国的和平建设时期,仁爱之道可以作为的伦理的核心范畴,具体转化 为对亲人的爱、对人民的爱、对祖国的爱、对大自然的爱。能不能正确地运用“仁爱”之道 ,关键看你是否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某一集团的立场上;能不能坚持仁与智相统 一的原则,避免出现东郭先生式的愚昧。
知识分子有此“仁爱”之道,才能成为社会的良心。康有为有不忍之论:“睹民生之 多艰,吾不能忍也;哀国土之沦丧,吾不能忍也;痛人心之堕落,吾不能忍也;嗟纪纲之亡 绝,吾不能忍也;视政治之窳败,吾不能忍也;伤教化之陵夷,吾不能忍也;见法律之蹂躏 ,吾不能忍也;睹政党之争乱,吾不能忍也;慨国粹之丧失,吾不能忍也;惧国命之分亡, 吾不能忍也。”(康有为《不忍杂志序》,《不忍》杂志第一册,上海广智书局1913年 2月)封建时代知识分子的良知在封建专制的高压之下沦丧,是正如谭嗣同所描述的那样: “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 愿;惟乡愿工媚大盗。”(谭嗣同《仁学》卷一)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中华义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