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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捕蝗

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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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捕蝗

 

  古时人们认为蝗虫是神虫,只能祭拜,不能捕杀。开元四年(公元716年),山东发生大蝗灾,人民既祭且拜,坐观一块块田苗被蝗虫吃光而不敢捕。

  唐玄宗对除蝗也缺乏正确认识。姚崇上奏,引经据典,并用汉光武帝下除蝗诏以说明除蝗的必要性,还提出捕、焚、埋之法。玄宗听后觉得有理,便派出御史为捕蝗使,到各地组织灭蝗工作。汴州刺史倪若水组织捕蝗,共捕得蝗虫十四万石。当时议论纷纷,玄宗感到不安,向姚崇提出疑问。姚崇回答说,庸人们拘泥于文字,不知权变,有些事情虽然违背典籍上所讲,但只要合于正道就可以了。黄河监卢怀慎也劝姚崇说:“天灾怎么能用人力去制止呢?如果大量杀虫,必然产生暴戾之气,请您好好想想。”姚崇反驳说:“从前,叔敖打死蛇,却因而获福。现在,蝗虫还好可以驱除。如果放纵不管,谷物都吃尽了,百姓怎么办?杀了虫却救了人,如果有祸,我来承担,不会连累您的。”

  在姚崇的组织和领导下,采用捕、焚、埋之法,终于将蝗虫消灭。

  【启示】一个人的做法是否合理,不是看是否符合传统习惯看法,而是要用仁义之道加以衡量。

 

(摘录自陈杰思著:《智》,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3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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