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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以礼事亲

日期: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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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以礼事亲

〖题解〗

 

以礼事亲分为三种形式:在父母长辈活着的时候,养之以礼;在父母长辈去世之时,葬之以礼;在父母长辈安葬以后,祭之以礼。

养之以礼:孝道不仅仅是一种空洞的精神,光有孝心是不行的,还要表现为孝行,而孝行正是通过文明行为规范、道德行为规范表现出来,即通过一定的礼表现出来,成为可以看见、可以评价、可以改进的“迹”。如早晚请安,出门请示,回家报告,年长者上座,年长者先行,年长者先进餐,对父母和颜悦色,说话温和文雅,不要当面顶撞,在父母长辈面前不要张狂等,这些都是奉养父母的礼。

葬之以礼:按照儒家“仁爱”、“俭约”原则,体现不能“以死伤生”的精神,应当采用薄葬的方式。葬礼的目的是使父母遗体不失尊严,藏于地下。立墓碑的目的,是为了将来祭祀之便。在财物量确定的条件下,厚葬就意味着薄养。在丧礼上铺张浪费,占用奉养父母之资,影响了在世长辈的生活,也影响了自己及子孙后代的生活。孔子认为,丧葬之礼是用来表达悲伤哀悼之情,故形式上要俭约,不要追求形式的奢华。

祭之以礼:祭祀的主要功效是教化人心、显扬孝道、祈求福佑。通过祭祀活动,感念父母祖先的恩德,回忆父母祖先的教诲及高尚品德,表达思念之情,回想父母祖先的音容笑貌,父母祖先致敬,进入与父母祖先同在的境界,培养对生命的敬畏之情。主要有三种形式:

1、庙祭:在宗庙、祖庙和宗族祠堂中进行祭祀。

2、家祭:在家庭中供奉“天地圣亲师”牌位,供奉祖先牌位,供奉祖先画像或照片,农历每月初一和十五定时跪拜。在传统的节日都要举行家祭活动。

3、墓祭:在清明节、冬至等时到祖先、父母的坟墓前进行祭祀活动。

 

 

〖圣贤经典〗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译】父母活着的时候,按礼仪来侍奉;父母去世了,按礼仪来安葬,按礼仪来祭祀。

(链接案例:《义乌的来由》)

(链接案例:《申国家规》)

 

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论语•八佾》)

【译】孔子说:“礼仪,与其奢侈,不如节俭些;丧葬,与其办得尽善尽美,不如心里真诚悲哀。

(链接案例:《杨王孙简葬》)

 

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致爱故能致丧祭,春秋祭祀之不绝,致思慕之心也。(《大戴礼记•盛德》)

 【译】丧礼和祭祀之礼,是用以教导人民有仁爱之心。有了仁爱之道,才能举行丧礼和祭礼。春秋两季不停地祭祀,产生思念缅怀之心。

(链接案例:《丁兰刻木侍亲》)

 

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礼记•大传》)

【译】所以爱其父母乃是人的天性。爱其父母就必然会尊敬祖先,尊敬祖先就必然会尊敬宗子,尊敬宗子就必然会团结族人,团结族人就必然崇敬宗庙,崇敬宗庙就必然会重视社稷,重视社稷就必然会爱护百姓。

(链接案例:《游氏家规》)

(链接案例:《朱熹端正守礼》)

 

本文选自陈杰思著《正道管理学》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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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记录

王豆豆:第七节和第八节的标题为 “以礼事亲”和“真诚尽孝”,我认为这两者都统一于“仁”这个最根本的道德原则。在孔子的思想中,仁和礼有着紧密的关系,孔子强调,只有我们的内心有真情实感、有白觉、白愿的道德意识,礼才有价值。礼本身是体现仁的载体,外在的礼仪制度体现了人的道德情感,但从孔子本身的理念来说,他不提倡形式主义,内心的真情实感比外在形式更加重要.就像我们刚才诵读到的第七节的经典:“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实践礼仪活动:与其奢侈,不如俭约;办丧礼,与其办得井井有条,也不如富有真正的哀情.我们在看第八节的标题叫做 “真诚尽孝”。“诚” 的本意是真实无安,这是 《中庸》中所讲天道的本然属性,也是天之所以为天的根本原理.“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天道真实不虚,因此是诚,天道落实于人,便是纯粹至善的道德准则,体现在孝的方面,便是真诚尽孝。所以从两节当中我深刻的理解到,孝顺亲人,尽孝道要在真诚的基础上做到尽孝和以礼事亲。如若不能真诚,那么以礼事亲也并非遵从君子圣人之道。

段素卿:读“孝”章第七节“以礼事亲”的感受:以礼事亲分为三种形式:养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1.养之以礼:对父母心存感恩.父母长辈活着时,光有孝心是不行的,还要表现为孝行,如早晚请安,出门请示,回家报告,年长者上座,年长者先行,年长者先进餐,对父母和颜悦色,说话温和文雅,不要当面顶撞,在父母长辈面前不要张狂等,这些都是奉养父母的礼。2.葬之以礼:父母去世以后按照儒家“仁爱”、“俭约”原则,体现不能“以死伤生”的精神,应当采用薄葬的方式。葬礼的目的是使父母遗体不失尊严,藏于地下。丧敬礼.祭敬诚。3.祭之以礼:父母长辈安葬以后,通过祭祀活动,感念父母祖先的恩德,常念父母祖先的言行教诲,努力行之,培养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山西毓德公益学堂义工

段素卿:读“孝”章第七节“以礼事亲”的感受:以礼事亲分为三种形式:养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1.养之以礼:对父母心存感恩.父母长辈活着时,光有孝心是不行的,还要表现为孝行,如早晚请安,出门请示,回家报告,年长者上座,年长者先行,年长者先进餐,对父母和颜悦色,说话温和文雅,不要当面顶撞,在父母长辈面前不要张狂等,这些都是奉养父母的礼。2.葬之以礼:父母去世以后按照儒家“仁爱”、“俭约”原则,体现不能“以死伤生”的精神,应当采用薄葬的方式。葬礼的目的是使父母遗体不失尊严,藏于地下。丧敬礼.祭敬诚。3.祭之以礼:父母长辈安葬以后,通过祭祀活动,感念父母祖先的恩德,常念父母祖先的言行教诲,努力行之,培养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山西毓德公益学堂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