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伯论“和”与“同”
日期: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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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伯论“和”与“同”
在《国语•郑语》中记载了这样一段论述:史伯指出“和”指的是不同事物、不同因素的结合,是差异的统一,也就是“以他平他”;至于“同”则是相同的某一种事物或者因素的重复,是排斥差异性的,这就是所谓的“以同裨同”。
事物的发展其实就是不同要素的融合,只有不同的素融合在一起,才能产生新的事物;反之,如果只是一味地在同样的事物上重复,那么对于事物的发展是毫无意义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为了能更好地说明“和”与“同”的关系,史伯又举例;要想制成美食,只有调和好五味;要想绘成美丽的图画,只有调配好五色;要想演奏出美妙的音乐,只有协调好五音。如果只有简单的一味、一色、一音,那么就未免过于单调了,很难衍生出新的事物,也就不会有和谐而美好的事物了。《尚书•尧典》讲“八音克谐,神人以和”,这就是说祭祀中的音乐必须和谐,如此才能求得神与人的和谐。
不仅是饮食、绘画、音乐等艺术需要讲究和谐,在处理国家的政事上也是要求和谐的。例如周朝的政务之所以会出现弊端,其原因也就在于周幽王“去和而取同”。
【启示】此事例印证:“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终始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只有一种颜色不能构成五彩缤纷的世界,只有一种味道就不能成为美味佳肴。
(摘录自陈杰思著:《和》,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3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