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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代耕

日期: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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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代耕

 

明朝时期,汝阳地区有一户姓刘的人家,出了两个有名的孝女。这家的父亲名叫刘玉,膝下有七个女儿,但没有一个儿子。刘家家境贫苦,就靠着刘父一人耕地为生。

刘父每天都要在地里辛勤耕作。有一天,他照样顶着毒辣的日头干着农活,却不由感叹,为何自己生了那么多的女儿,却没有一个儿子来为他分担繁重的劳务,使得自己一年到头都要辛苦劳作。

父亲的话被四女儿和六女儿听见了。她们的心里难受极了,恨不得能以己之身替代父亲。于是二人相约终身不嫁,留在父母身边赡养父母。

从此以后,两个女儿脱下荆钗装,换上短衣短裤,代替父亲去田间劳作。除此之外,她们还一日三餐尽心尽力地侍奉父母。后来她们的父母都相继去世了,由于没有能力安葬父母,她们便将住所改成了父母的坟室,照样一日三餐祭拜父母。

隆庆四年,督学副使杨俊民和知府史桂芳得到消息后,到两位孝女家中探望,此时的两位姐妹已经六十多了。

【启示】此事例印证:“且如欲为孝,不成只守着一个孝字?须是知所以为孝之道,所以侍奉如何,温清当如何,然后能尽孝道也。”刘氏的两位女儿,不是空口讲孝,而是用代父耕作、奉养父母的实际行动践行孝道。

 

(摘录自陈杰思著:《孝》,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3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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