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拓展式学习运用平台 | 手机版

管理之道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之道 > >案例

轻生的女生

日期:2021-07-01

查看次数:409

T 浏览字号

分享到: 

 

轻生的女生

 

重庆一所中学,有一名初二的女生因为和同班同学吵嘴,被同学当众扇了两个耳光。这名女生觉得十分屈辱,于是当晚熄灯就寝之后,她用小刀割脉,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在“遗书”中写道:“自从挨了那两巴掌,她觉得在同学面前再也没办法抬起头来,只能屈辱地活着。但她不愿意这样,所以选择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本来是花一样的年纪,却因为同学的两句话,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给自己的父母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她的母亲立即心脏病发,幸亏抢救及时,才挽回了生命;而她的父亲也因为这一噩耗,一夜之间急白了头发。

【启示】此事例违背:“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凡轻生自杀者,从父母这个角度上来说,就是杀害父母遗留给自己的躯体,亲且不顾父母之养,违背父母之心,是大不孝之行为。

   

(摘录自陈杰思著:《孝》,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3月第一版)

发表评价: *
姓       名:
验证码:

评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