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辞官
日期: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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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辞官
被人们称为“包青天”的包拯,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他的父亲名叫包仪,曾担任朝散大夫,死后被追封为刑部侍郎。少年时代的包拯性情耿直敦厚,且为人孝顺。
公元1027年,也就是宋仁宗天圣五年,28岁的包拯中了进士,他先被授予大理寺评事的官职,后又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但他的父母年老体弱,无法随他到任职地,为了照顾父母,他马上辞去了官职。过了几年,包拯的父母因病相继去世,他才在乡邻们的劝说下出来做官。
“父母在,不远游。”在那个时代,身为独子的包拯是不可能丢下父母独子外出为官的,因为儿子必须要照顾自己的父母。如果儿子将父母扔在家里,而自己却到很远的地方,那么势必会遭人诟病。因此,为了儿子的前程着想,很大一部分父母会选择随儿子同去。
包拯的父母或许是因为身体问题,受不了旅途的舟车劳顿,所以包拯最终只能选择辞官。
【启示】此事例印证:“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包拯为了能在父母身边照顾他们,毅然辞官在家伺候,体现出“不骄、不乱、不争”的精神。
(摘录自陈杰思著:《孝》,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3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