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训子
日期: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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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训子
包公清正廉洁,不仅仅为全国的官员树立了表率,也为子孙后代树立了榜样。包公的儿子包绶出生没几年,包拯就去世了,包绶由其长嫂崔氏教养成人。包绶继承父志,清廉自守,官至六品。包拯孙子包永年,“廉清不扰”,历任县主簿、县尉、县令等职。
在安徽省合肥市的包拯墓园内,立着一块碑。碑上刻着包拯立的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意思是:“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上。不顺从我的志愿的,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
【启示】 此事例印证:“君子之学,为己之学也。”包拯从自己做起,为子孙后代树立了光辉榜样。
(摘录自陈杰思著:《义》,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3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