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见利思义
日期: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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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见利思义
徽商成长于宋代,到明清时期达到鼎盛,在中国商业历史上颇具声誉和地位。他们聚族发展,不断建立会馆、书院,培养士子,可以说徽商“亦商亦儒”。
人们对徽商舒遵刚的评价是“精榷算,善权衡”。舒遵刚并不仅仅经商牟利,他还经常抽出时间读书,最喜欢读“四书五经”。他将书中的义理融入经商之道中。在他看来,挣钱要有一定的方式,商人要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钱财就好像是泉水,源头有了,才会源源不断地流出财富,如果以狡诈的手段谋取钱财,就是自己断绝财源。
清朝时期的吴鹏翔也十分遵守经商之德,他从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有一次,吴鹏翔与人签约购进八百斛胡椒,但是后来发现这批胡椒有毒。卖主得知这一信息后,担心惹麻烦,于是找到吴鹏翔要求收回胡椒,但吴鹏翔没有答应。他做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决定:原价购买这批胡椒,但随后将其全部销毁。吴鹏翔认为,如果不销毁,这些毒胡椒很可能会被卖到其他地方,危害别人。
【启示】 此事例印证:“君子思义而不虑利,小人贪利而不顾义。”商人追求利益是应当的,但要时时考虑所获得的利益是否正当。
(摘录自陈杰思著:《义》,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3月第一版)